盐碱地改良应把握好几个关系
在中央反复强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的背景下,有关省份积极扛起粮食生产重任,加大对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力度。笔者以为,推进盐碱地改良,需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对关系。
一是盐碱地改良与耕地保护的关系。我国有15亿亩盐碱地,其中约5亿亩具有开发利用潜力。如果能将这5亿亩,哪怕是将其中一两亿亩开发利用好,将极大促进我国粮食生产,使中国饭碗端得更牢。不过,我们决不能因为部分盐碱地具有开发利用潜力或者有可能得到改良,就放松了对18亿亩耕地红线的坚守。因为,与普通耕地保护相比,盐碱地改良要付出更大的成本。而且,从盐碱地改良为普通耕地需要一个过程,改良后的新增耕地必须注意后期经营管护,确保其长期稳定利用。所以,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对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的综合利用,使符合条件的盐碱地能够改良为耕地;另一方面,要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毫不松懈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工作,加大现代化农业设施推广使用力度,大力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更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是借鉴经验与立足实际的关系。我国盐碱地有东北苏打盐碱地、黄淮海平原盐碱地、滨海盐碱地、西北灌区盐碱地、西北内陆盐碱地等多种类型,每一种类型的改良方式不尽相同。所以,有关地方开展盐碱地改良,既要学习先进经验,又要防止生搬硬套,须从本地盐碱土质、水利条件、气候因素等实际情况出发,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技术支撑,努力探索符合本地各方面实际的改良方案。
三是积极推进与守住底线的关系。具有开发利用潜力的盐碱地,是一笔沉睡的财富,除了因为它是粮食增产的“潜在粮仓”,还在于将盐碱地改良为耕地后,可通过耕地占补平衡交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这本无可厚非,但如果个别地方或单位因过度追求这一利益而放松有关监管,甚至在盐碱地改良过程中弄虚作假,就可能会带来土地次生盐渍化、作物品质不合格等次生灾害。因此,须强化对盐碱地改良的引导和监督,加强问责追责,严守生态底线,使其持续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是“改地适种”与“改种适地”的关系。此前,一些地方在推进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多是采取改良土壤以适应作物生长的思路,取得重大进展。其实,多数盐碱地特别是轻度、中度盐碱地并非什么作物都不长,科研工作者在这样的盐碱地上已经选育出了一批耐盐碱作物品种。下一步,应进一步加大科研力度,加强适宜盐碱地作物品种的选育、开发和推广,拓展适宜作物播种面积,做强盐碱地特色农业,发挥良种在盐碱地综合治理中的作用,使盐碱地改良由主要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更多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
总之,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是一个战略问题,有关地方须将其摆在重要位置,积极稳妥加以推进,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