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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一带一路”农业合作新画卷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农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经贸合作的最佳对接领域之一。十年来,中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和农业投资规模稳步扩大,产业链供应链融合水平持续提升,“一带一路”国际农业合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同沿线各国分享农业发展机遇

“一带一路”国际农业合作成为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分享农业发展机遇、缓解全球饥饿和贫困、保障全球粮食安全的重要路径。

促进沿线国家分享中国农业对外开放机遇。“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不断推动多双边经贸合作,持续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目前,中国已经初步建成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多数自贸协定中农产品自由化水平超过90%。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发展迅速,始终处于贸易逆差地位,且逆差规模在不断扩大。2022年,中国对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逆差499亿美元,是2013年的3.8倍。

助力沿线国家减贫惠农。消除贫困是《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的首要目标。中资企业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以农业为先导产业,将中国品种、中国技术及中国模式带到当地,提高了当地农业生产技术和产量,为贫困人口创造就业、增加收入,对保障全球粮食安全和实现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中国—苏丹棉花合作种植项目中,中资企业通过引进和改良棉花品种、资助农户种植、给予技术指导和畅通销售渠道等方式,提高了苏丹棉花种植和加工水平,帮助当地农民解决了就业和脱贫致富问题。目前,当地棉花种植面积超过20万亩,每年可创造4万多个就业岗位。

维护全球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当前,全球农业产业链供应链正处于加速重构时期,加强“一带一路”农业产业安全合作,增强沿线国家农业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有利于拓宽全球包括粮食在内的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渠道,对于维护世界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至关重要。“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资企业立足沿线国家的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展农产品贸易和投资合作,带动沿线国家融入世界市场。例如,中粮集团在黑海和中亚地区投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在印度尼西亚和新西兰延伸乳业链条,促进东南亚地区稻米贸易。

合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十年来,中国积极推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农业双边、多边和区域合作机制建设,有效提升与相关国家的农业制度联通水平,为深化国际农业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维护和强化多边合作机制。中国一直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支持者,已成为世界农产品关税水平最低的国家之一,为推动世界贸易自由化作出重要贡献。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粮食治理,在多边框架下主动设置议题议程,促进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体系向更公平合理的方向变革。与此同时,不断深化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银行、亚洲基础设施银行等有关机构合作,与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例如,2016年11月,联合国193个会员国协商一致通过决议,欢迎共建“一带一路”等经济合作倡议,呼吁国际社会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安全保障环境。

深化区域农业合作机制。“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以共商共建共享和互利共赢为原则,推动商签了多个区域农业经贸合作协定,为开展农业经贸合作保驾护航。截至2021年,中国已经与80余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农业领域签订100多个“一带一路”合作协定,建成东盟与中日韩(10+3)农业合作、“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框架下的南南合作、中非农业科研机构“10+10”合作机制、澜湄合作机制等区域农业合作长效机制。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还积极推动与沿线国家的粮食安全区域合作。2022年11月,第25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通过了《中国—东盟粮食安全合作的联合声明》,双方将围绕粮食供给、获取、利用和稳定性的粮食安全四大支柱,开展务实合作。

提升双边农业合作制度联通水平。“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积极与沿线国家进行农业机制和规划对接,已与东盟国家签署30多个双边农业合作协议,强化政策交流和协调,明确发展战略和方向,不断巩固双边农业合作基础。与此同时,中国还参与了部分沿线国家的农业规划制定,例如,柬埔寨农林渔业部同中国农业农村部联合成立工作组,共同制定《柬埔寨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俄罗斯与中国陆续签订了《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及贝加尔地区农业发展规划》《关于深化中俄大豆合作的发展规划》等。

农产品贸易往来日益密切

十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联通水平不断提升,在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下,展现出强劲韧性,形成了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贸易规模快速增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涉及地域范围广,农业资源丰富,气候多样,为开展国际农业合作奠定了良好的硬件基础。2022年,中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额达1411.8亿美元,是2013年的2.1倍,年均增幅8.7%。其中,对沿线国家出口农产品456.4亿美元,是2013年的1.7倍,年均增幅6%;自沿线国家进口农产品955.4亿美元,是2013年的2.4倍,年均增幅10.2%。

贸易占比逐步提升。“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增长速度超过中国农产品贸易整体增速,“一带一路”农产品贸易占比不断提升。2022年,中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额占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的41.9%,比2013年高6.2个百分点。其中,对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额占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46%,比2013年增长6.3个百分点;自沿线国家农产品进口额占中国农产品进口总额的40.2%,比2013年增长6.8个百分点,植物油、热带水果、木薯等农产品自沿线国家的进口额超过该类产品进口总额的60%以上。

贸易结构不断优化。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出口以水果、蔬菜和水产品等具备传统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2022年,中国向沿线国家水果、蔬菜和水产品的出口额合计占向沿线国家农产品总出口额的50%。其中,水产品出口额最大,为96.3亿美元,占向沿线国家农产品总出口额的21.1%。倡议提出以来,中国自沿线国家农产品进口多元化趋势明显,具有传统优势的畜产品、水产品和水果进口额快速增加,满足了国内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2022年,畜产品、水产品和水果进口额合计占中国自沿线国家农产品总进口额的53.1%。与此同时,植物油和油籽等土地密集型农产品也始终是中国自沿线国家进口的重要农产品,2022年,两者进口额合计占自沿线国家农产品总进口额的17.5%。

丝路电商助力“一带一路”农产品贸易发展。虽然,以一般贸易方式进行的农产品贸易额约占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总额的80%以上,但近年来跨境电商逐步发展为“一带一路”农产品贸易增长的新动能。截至2022年,中国已与29个国家建立丝路电商双边合作机制,不断丰富电子商务合作内涵,开拓了农产品贸易新空间。2022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额为22.9亿美元,同比增长35.3%。其中,出口7.4亿美元,同比增长76%;进口15.5亿美元,同比增长16%。智利葡萄酒、越南紫衣腰果、俄罗斯伏特加、哥伦比亚咖啡等10多个沿线国家的农产品不断通过电商平台进入中国消费市场,促进了相关国家农产品贸易增长。

农业对外投资合作不断深化

十年来,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投资日趋稳健,投资领域逐步多元,境外农业合作园区质量不断提升,区域内农业产业链供应链更加畅通、稳定和安全。

投资规模稳步扩大。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交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加工、储运、流通等全产业链环节投资。近年来,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投资稳步增长,2021年,在沿线国家农业对外投资存量为140.2亿美元,占中国农业对外投资总量的51.7%。

投资领域和区域逐渐拓展。近年来,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对外投资领域逐步扩展到生产、初深加工、物流、仓储及销售等各环节,农业走出去逐步向全产业链构建阶段迈进。其中,生产环节的投资占比较大,主要涉及农资等农林牧渔专业和辅助性产业以及种植业。与此同时,对沿线国家的投资区域也不断扩大,从最初的以亚非地区为主,逐步扩大到全球六大洲。其中,东南亚、非洲东部、中亚和俄罗斯等是重点投资地区和国家,而印度尼西亚、泰国、老挝、柬埔寨等亚洲国家是投资热点国家。2021年,中国在亚洲地区农业对外投资存量为117亿美元,占中国农业对外投资总量的43.1%。

境外农业合作园区成为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对外投资的重要平台。中国企业根据自身发展基础和诉求,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结合沿线国家发展战略、农业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积极推动农业合作园区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目前,农业农村部已认定塔吉克斯坦—中国农业合作示范园等10个境外园区为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试点,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农业企业集团为目标,在境外搭建农业走出去公共平台,推动了企业抱团出海,促进了境外农业产业聚集。例如,2014年建设的中俄(滨海边疆区)农业产业合作区,目前耕地面积6.8万公顷,设有14个种植区,农业机械化率达100%,种植的小麦、玉米单产连续多年在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排名第一,已成为集种植、养殖、加工于一体的中俄最大农业合作项目。

农业对外援助成效显著

十年来,中国始终秉承共同发展理念,持续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提供农业基础设施、农资、技术、粮食等援助,帮助沿线国家逐步实现农业独立自主发展。

援助规模持续扩大。“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不断加大对沿线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援助,对促进相关国家农业农村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迄今,中国已经成为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南南合作框架下资金援助最多、派出专家最多、开展项目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其中,2009年正式成立的中国—FAO南南合作信托基金,第一期中国捐助资金总额3000万美元,第二期捐资5000万美元。第三期捐资后,中国—FAO南南合作信托基金资金总额达1.3亿美元。

援助方式更加多样。近年来,中国农业对外援助更加注重受援国实际需求,采取了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转让和传授农业技术、提供农业物资设备等多方面、多维度的农业援助方式,有效促进了当地农民增产增收。例如,援格鲁吉亚蔬菜大棚种植技术合作,专家向农户推广日光温室种植技术,提高了当地农业产量,解决了当地蔬菜难以自给自足的难题;对最不发达国家之一的东帝汶,采取粮食种植技术培训、提供农用物资设备、援建粮食仓储设施等多元举措,助力其提升粮食自给能力;援助建设老挝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帮助当地玉米单产提高了近70%,水稻单产提高了1倍。

农业科技合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十年来,中国不断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科技合作,向相关国家推广适宜当地气候条件和耕作习惯的优质种子和先进技术,有效提升了当地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为全球减贫事业和保障粮食安全贡献了中国智慧。

技术交流合作硕果累累。加强农业科技交流和共享是“一带一路”国际农业合作的重要内容。“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始终关注同相关国家分享农业发展经验,转让农业实用技术,期望通过中国智慧带动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中国积极推进杂交水稻等优质种子生产、动植物种植养殖及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和沼气等优势技术在相关国家的推广应用。截至2021年,中国已向70多个国家和地区派出2000多名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向多个国家推广示范1500多项农业技术,带动项目平均增产40%至70%,杂交水稻覆盖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年种植面积达800万公顷,平均每公顷产量比当地优良品种高2吨左右。

重要领域合作平台建设有效推进。近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科研机构共同整合科技资源,打造了一批面向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需求的国际联合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等合作平台。通过专家互访、学术交流、联合研究等方式,共同开展重大科学问题的联合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对进一步深化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中国农业科学院协同新疆农业大学等中方机构与哈萨克斯坦赛弗林农业技术大学共同建立了“中国—哈萨克斯坦农业科学联合实验室”。两国农业科研机构依托该实验室进行动物疫病联合研究,共同推动建立动物疫病联合防控体系。

推动农业合作走深走实

历经十年共同努力,“一带一路”建设已经从总体布局的“大写意”,步入精谨细腻的“工笔画”阶段,我们应正确认识和把握共建“一带一路”面临的新形势。在已经取得初步建设成效的基础上,“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国际形势日趋复杂,世界经济衰退风险上升,叠加保护主义、地缘政治的影响,农产品贸易、农业对外投资与科技合作的难度均将不断加大。与此同时,沿线国家适用的法律制度不同,农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部分国家农业基础设施和科技水平仍相对较低,上述因素均制约了“一带一路”国际农业合作的纵深推进。

“一带一路”建设承载着我们对共同发展的追求,将帮助各国打破发展瓶颈,缩小发展差距,共享发展成果。未来,关于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更多更实的成效,助力各国农业发展和保障全球粮食安全,有以下几方面对策建议。

一是完善多层次农业合作机制。发挥上合组织、中国—东盟“10+1”等多边和区域合作机制作用,带动更多国家和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完善与沿线国家的多层次农业政策对话机制,探索建立政府、科研机构、企业“三位一体”的对话平台,加强农业发展战略交流对接,共同制定农业经贸合作规划,协商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以RCEP为基础,推动与沿线国家商签自贸协定,扩大“一带一路”自贸协定“朋友圈”,助力各国分享中国市场的“大蛋糕”。

二是开拓畅通农产品贸易渠道。依托“一带一路”框架下的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等六大经济走廊建设,推动与相关国家合作开展仓储和物流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打造安全高效的农产品运输大通道,推进与相关国家的农产品贸易。鼓励发展农产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模式和新业态,拓宽“一带一路”农产品贸易新空间。加强与沿线国家农产品检验检疫交流,促进与相关国家签署互认的农产品检验检疫协定,进一步加强在未来新标准制定上的技术合作与沟通,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鼓励沿线国家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影响力较大的涉农展会,进一步挖掘与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潜力。

三是助推产业链供应链融合。鼓励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规模化海外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基地,从生产、加工、流通、仓储、贸易等多环节切入,助推构建“一带一路”重点农产品产业链供应链。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农业境外合作区建设,围绕种植、养殖、深加工、农产品物流等领域,推动合作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完善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业产业集聚,发挥平台带动效应。鼓励科研机构和研究部门强化对沿线国家农业政策、法律制度等方面的深度研究,帮助企业了解投资风险,科学指导投资实践。

四是推动共享中国农业科技进步红利。密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技术和发展经验交流,通过援助和转让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业技术人员、开展农业合作项目等方式开展农业科技合作,盘活海外农业要素,促进当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与沿线国家围绕种子、农药和农机等开展标准协商谈判,推动制定重点农产品标准协同方案,将中国优良农产品品种、生产加工设备以及成熟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标准推广至相关国家,促进提升当地农业生产能力。

(执笔:刘艺卓)

2023-05-17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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