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关于兆宏盛世等4户债权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兆宏盛世等4户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截至处置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本资产包总金额为36654.14万元,涉及本金19742.5万元,利息16456.86万元,代垫费用454.78万元,分布在北京市、福建省、广东省3个地区。债权具体信息如下(单位万元):

债务人 分布地区 本金 欠息 代垫费用 债权总额 担保措施 资产状况

珠海市兆宏盛世有限公司 广东省 5000 5509.20 31.08 10540.28 抵押:珠海市香洲区明华二路388号、438号;质押:袁进光、袁锐球持有的借款人90%、10%股权;保证:袁进光、袁锐球 破产

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 11065.91 2270.31 387.76 13723.98 保证: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破产

厦门武峰塑料有限公司 福建省 2552.59 7388.12 27.24 9967.95 保证:上海武峰塑胶有限公司 吊销

厦门新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 1124 1289.23 8.7 2421.93 保证:1.福建省三农碳酸钙有限责任公司;2.厦门物资集团有限公司;3.陈学农 存续

合计 19742.5 16456.86 454.78 36654.14 - -

注:代垫费用含违约金、法律费用,债权金额及具体相关信息以相关债权文件及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债权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上述债权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的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755-82315218

电子邮件:zhengyixin@coamc.com.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49楼

邮编:518063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755-82215576(我分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318989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28511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3年5月16日

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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