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价值意蕴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把“绿色发展”纳入新发展理念,把“污染防治”纳入三大攻坚战,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生态奇迹和绿色发展奇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有效探索了人类文明发展路径,具有深邃的价值意蕴。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既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千年智慧,又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科学认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统筹兼顾、系统谋划,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指引下,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取得巨大成效,成为全球大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和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的国家,地表水优良比例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问题上,西方现代化模式表现出“非此即彼”的对立性,在工业化进程中忽视资源粗放利用、自然过度开发、污染治理不力等带来的后果,虽然创造了丰裕物质财富,但是无可避免地造成了环境破坏、生态危机,进而危及自身生存和发展。上世纪发生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以极其惨烈的代价给人类敲响了警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秉持正确的生态观,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绿水青山中实现永续发展,是对西方现代化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超越。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从过去“盼温饱”到现在“盼环保”,从过去“求生存”到现在“求生态”,保护生态环境已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大力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体现了鲜明的人民至上价值立场。
相比而言,西方现代化以资本为中心,在发展中追求资本积累和资本扩张,必然会导致不同群体之间在享有发展成果和承担生态代价上的不对等,造成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生态危机等问题,使得社会矛盾不断被激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所蕴含的鲜明价值观。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展现了中国胸怀天下的责任担当。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类未来,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和共同责任。面对生态环境挑战,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为了共同的未来,我们坚持胸怀天下,秉持生态文明理念,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我们主张加快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坚持多边合作,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不断增强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坚持环境友好,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让生态文明的理念和实践造福沿线各国人民;坚持责任共担,郑重承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我国已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应对全球生态问题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没有哪个国家能置身事外、独善其身。然而,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无视全球生态问题,奉行单边主义,为了追逐自身利益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矛盾,设立绿色贸易壁垒。我国提出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展现了与世界各国人民命运与共、携手建设更加美好新世界的愿景,彰显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魄力和担当。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