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需进一步壮大基层医疗队伍、强化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
当前,在一些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乡村医生队伍存在着优质人才缺乏、人员结构老化、服务水平低等问题。因此,加强基层医疗队伍建设,需要重视乡村医生的发展需求,统筹解决好乡村医生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问题,免除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各地要结合实际,拿出务实举措,在完善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等方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引导各类医疗人才扎根基层一线,提升乡村医疗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
我国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差距较大,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因此,应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与此同时,根据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迁徙流动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宜乡则乡、宜村则村,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在此过程中,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好用好村卫生室,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深层次看,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改革发展内生动力。一方面,要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医保结算,合理提高医保基金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另一方面,建立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督导评估机制,对地方政府政策保障、人员队伍建设等重点任务进展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并将其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国家高度重视基层卫生工作,明确了新时代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方向与路径,针对长期困扰乡村医疗的瓶颈问题提出一系列解决办法。期待相关部门切实重视起来,逐项落实意见相关内容,努力提升乡村医疗服务能力,努力提升农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