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划好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并将“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作为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在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强调,“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发挥好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已经成为继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试点格局,推出了一大批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建成了一批世界领先的产业集群,为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国际经贸规则面临重构。同时,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不少深层次矛盾躲不开、绕不过,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对此,需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尤其要以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有助于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积极推动制度创新,以此有效应对发达国家主导的产业回流、产业链重构以及由此带来的全球资源要素配置、全球产业布局的变化与调整,牢牢掌握发展主动权。
我国创造性提出建设集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资源要素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强调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深层次改革试点,推动形成更多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并复制推广。这些都推动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突破了国际上传统自由贸易园区的区域范围限制,探索出将园区内政策制度拓展到区外乃至全国的新路径新模式,进一步适应了全球服务业扩大开放、服务贸易加快发展的新趋势,也顺应了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的新趋势。面向未来,为更好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需进一步巩固拓展已经取得的成果,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找准发力的重点方向。
一是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进一步有序放开市场准入限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与此同时,要充分把握国际经贸规则演进新趋势新动向,深刻分析国际经贸规则变化带来的全球资源要素和产业布局重大变化,提前谋划布局,在重点领域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二是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基于重点领域开展全产业链制度创新。产业发展是政策制度设计的基础,也是政策制度效果的集中体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一直是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目标。要推动重点领域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结合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实际需要,为生物医疗、集成电路、量子信息、智能制造、文化产业等重点或特色产业全产业链量身定制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覆盖全产业链的系统性政策制度体系和制度创新工作推进机制。
三是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内陆地区建设具有开创性的高能级自贸试验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要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上有更大作为。建议重点考虑在中西部、东北等内陆地区设立具有开创性、标志性和引领性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为内陆地区实现赶超搭建高能级开放发展平台。通过提升现有自贸试验区能级、增设新片区或新增自贸试验区等,更好满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
四是围绕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推动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升级。随着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快速发展,全球数字经济加快向三次产业渗透,数字经济领域的全球竞争更趋激烈。但数字化的全球市场和国际规则尚未形成,我国亟需集聚数字资源、创新数字规则、引领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型自贸试验区。为满足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需要,可推动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率先升级。
还要看到,自贸试验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改革探索在形式上可不拘一格,但要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契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各地发展实际,统筹考虑现有自贸试验区是否扩区、调区、功能区外拓展、机构实体化等一系列问题。可考虑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服务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出发,增设新的自贸试验区。现有的各个自贸试验区也要立足自身功能定位和特色,持续深化首创性、集成化、差别化探索,推动改革试点任务加速落地,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形成更多高水平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更好发挥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的示范引领作用。
(作者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