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海域使用管理走向立体

童 政

海域空间分为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4层,这些海域资源是海洋经济的重要载体和战略空间。近日,全国首个由省级海洋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印发实施的用海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意见》正式出台。《意见》对未来3年内广西海域积极稳妥推进立体分层设权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将推动广西海域使用管理从“平面”走向“立体”,做活“向海图强”文章,促进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海洋强区加快建设。

自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以来,海域资源一直采取“平面化”管理模式。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技术手段的不断进步,海域开发利用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近海各类海洋产业密集布局,开发利用活动向深远海探索。在许多地方,沿海有限的海域空间资源难以承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和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用海需求。同时,现行的海域管理方式未能充分发挥海域资源最大效益,用海活动的立体空间边界不清、项目用海重叠等问题开始凸显。

近年来,相关文件提出“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肯定了未来海域空间管理思路从“平面”走向“立体”的趋势,海域立体分层使用成为海洋空间管理制度体系变革的方向之一。

探索开展立体分层设权,对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多层空间进行立体化开发利用,充分协调竖向空间的用海活动,规范海域立体开发行为,将大大拓展海域开发利用空间,提升海域资源集约利用程度,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广西在统筹兼顾生态文明建设和向海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海洋和自然资源部门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使海域空间管理思路从“平面”向“立体”转变,积极助推北部湾进一步释放“蓝色”潜力,探索实践高质量集约节约用海,具有非常积极的示范意义。

现实海域开发利用中,用海情况复杂,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4层空间内均可能存在空间上的用海矛盾,因此,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工作要坚持依法设权、稳妥推进,生态优先、集约利用,主体功能优先、有效兼容和稳中求进、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

要坚持国土空间规划引领。要明确立体分层设权用海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等涉海规划中确定的主体功能和兼容功能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探索编制海域立体空间规划,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要明确海域空间分层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关于海域4个分层的基础上,考虑到“水面”存在“跨海桥梁”(水面以上)和“开放式养殖”(水面)等情况,以及“底土”中海底管道埋藏深度不同的情况,同一海域空间可以不限于一个用海主体申请海域使用权。

要开展立体分层设权不动产登记。明确立体分层设权不动产登记的依据,规定立体分层设权用海申请人办理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的要件材料。对已设定海域使用权的海域进行立体分层设权的,明确原海域使用权人和新用海申请人办理的先后顺序。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提供批准使用的空间分层信息,并附宗海界址图和立体分层设权示意图,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权证和登记簿中予以记载。

此外,为顺利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工作,还应明确立体分层设权审批要求,规范立体分层设权的海域使用论证,明确海域使用金征收的要求等,从而使现行的海域使用管理方式由“平面化”向“立体化”平稳过渡。

2023-02-05 童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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