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小区公共区域侵占难题

徐 骏作(新华社发)

小区公共区域本应属于业主购买的集体共有资产,但现实中却时常出现被侵占的现象。由于在民法典、物权法出台之前,我国尚没有全国性法律对业主共有产权作出规定,因此,在此之前建成的一些小区,公共区域产权归属不明晰,不时发生地面车位、人防空间、公共用房等被私占、私建、私售、私租的情况,引发业主、业委会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对此,应加快建立城市小区业主共有产权强制登记制度,公建配套设施必须登记在业主委员会名下;进一步加强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落实和普及工作,增强公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有效规范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的行为。

(时 锋)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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