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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

沈 慧

日前,民政部、中央政法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3年年底前,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到2025年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这是我国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具有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67亿,其中空巢和独居老年人突破1亿,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约4000万。不少老年人,特别是失能、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不同程度面临着生活缺乏照料、安全缺乏保护、精神缺乏慰藉、失能缺乏护理等养老服务困境,亟需全社会关心关爱。

《意见》聚焦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急难愁盼”,明确开展探访关爱服务。比如,研究制定探访关爱服务标准规范,《意见》提出:“根据老年人状况合理确定服务频次,对失能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探访关爱不少于一次。”这些政策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痛点、难点精准发力,有利于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是强化养老服务兜底线、保基本功能的一项重要工作。

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这篇大文章,当前还有很多现实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由于不同地区经济条件的差异,部分地方缺乏通过购买基本照护服务满足孤寡、独居老人需要的经济基础。与此同时,有限的服务力量也一定程度制约了探访关爱服务的有效开展。各地区各部门应齐心协力,尽快构建探访关爱工作的新格局,也期待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在全社会形成合力,用爱心和行动共同守护最美“夕阳红”。

2022-12-16 沈 慧

1 1 经济日报 content_265796.html 1 <p> 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 </p>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