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新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肩负起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历史使命,并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历经百年奋斗,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历史性地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推动共同富裕历史性地站到了新的起点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两步走”的战略安排: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其中之一就是“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共同富裕承载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经过接续奋斗,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新时代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新时代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必须清醒看到,新时代推进共同富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包括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托育、养老、住房等方面面临诸多难题。新时代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必须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新时代推进共同富裕,首先要通过高质量发展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碳达峰碳中和等一系列战略部署,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就是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让市场决定、评估各要素贡献,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保护各种要素公平获取收益的权利。坚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促进共同富裕,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完善统筹效率与公平的初次分配制度。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促进共同富裕,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首先要完善劳动、土地、资本、技术、管理、知识、数据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合理反映不同要素的价值贡献和市场回报,推动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实现劳动生产率与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在初次分配中更加体现公平,尤其要注重增加劳动者特别是广大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强化促进社会公平的再分配制度。要完善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和税收调节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不断完善财产税制度,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完善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完善兜底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兜住基本生活底线。健全转移支付制度,增强精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转移支付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适应,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比重。
健全增进社会公正的第三次分配制度。要鼓励先富群体发扬“扶危济困、尚德从善”的传统美德,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完善慈善制度建设,落实并完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审批程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举办公益事业。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健全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儿童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力度,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素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养老和医疗保障待遇差距,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在发展中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保障水平。
完善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共同富裕要靠共同奋斗,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是基本前提。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高义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建立与人口流动挂钩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体制,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受教育机会。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要完善劳动保护与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提高对灵活就业群体、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保障力度,着力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升人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与能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以基层为重点、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服务体系,卫生资源配置和投入重点向农村地区和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推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制度设计,促进医疗服务可及性与健康公平,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基本服务支持和兜底保障力度。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树立个人健康责任意识。突出重点,鼓励创新,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澄清各种模糊认识,厚植共同富裕理念。丰富中华民族文化基因,推动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化建设。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加强优秀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鼓励和引导文化消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