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满足住有所居新需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这表明我国在住房领域将继续保持政策定力,为房地产市场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指明了方向,将更好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居住生活品质,更好满足住有所居的美好生活需要。
房地产市场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是做好房地产工作的根本遵循。落实住房制度新要求,需要进一步健全“两个体系”,一个是住房市场体系,另一个是住房保障体系,两者缺一不可。
住房市场体系方面,要坚持把房地产发展的落脚点放在民生上,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房地产调控继续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增强调控政策的协调性精准性,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遏制投机炒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完善人房地钱四个要素联动机制,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
住房保障体系方面,我国已经明确了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体系更多需要政府发挥补位作用,未来,将以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着力增强保障性住房供应,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再谈租购并举,这意味着住房租赁将在解决住房问题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国存在住房“售卖一条腿长,租赁一条腿短”的问题。当前,正在加快补齐住房租赁短板,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出台。在市场租赁住房需求的驱动下,相关政策的引领下,住房租赁有望发展得更加成熟完善,更好满足群众特别是广大新市民、青年人的租赁住房需求。“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将建设筹集65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可解决近20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随着我国住房短缺矛盾逐步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住房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随着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住房设计和建设水平将会更好,新建住房质量更高,配套设施更全,管理和服务质量将不断改善,居住环境更加优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新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