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子公司监管何以持续加码
中国银保监会8月25日发布公告,正式批复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银理财”)筹建。这是今年年内银保监会批准筹建的第一家银行理财子公司,也是自2019年6月首家银行理财子公司正式开业以来,业内获批筹建的第30家银行理财子公司。
理财子公司作为全新的金融牌照,自诞生起就被作为参与资本市场的主力之一,在资管领域掀起阵阵涟漪,其理财产品管理规模也迅速增长。以招银理财为例,截至2022年6月末,其管理的理财产品余额已超过2.8万亿元,另外,工银理财、农银理财、信银理财等存续产品余额均突破1万亿元。
由于关系到数量众多的投资者,理财子公司受到监管的持续加码。尤其是今年以来由于受市场震荡等因素影响,银行理财产品一度出现大规模破净现象,理财子公司产品也未能幸免,上半年多款产品运作被终止。面对新的市场状况,原先被“寄予厚望”的理财子公司遭遇巨大压力,其产品同质化严重的短板进一步凸显,风险隔离等问题引发投资者担忧。今年6月份,监管部门也首次对两家理财子公司及其母行开出罚单。
实际上,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的速度已明显放缓。值得注意的是,在北银理财获批筹建的同一天,银保监会发布了《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要求理财公司建立全面、制衡、匹配和审慎的内控管理机制和组织架构。其中,实行重要岗位关键人员全方位管理,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与风险隔离等方面内容受到各界广泛关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强调,理财公司不得以自有资金或理财资金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关联方虚假项目、与关联方共同收购上市公司、向本机构注资等。
监管意图明确、要求具体,关键落到执行层面,还要切实实现对机构的穿透监管。理财子公司作为新生事物,本身就是对监管能力的考验。根据其定位“银行理财子公司是指商业银行经监管机构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机构”的定位与商业银行不同,监管要求也有较大差异。但银行理财子公司脱胎于银行,其存量业务相关经营职能与母行之间涉及大量的信息数据共享,因而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监管合规风险及声誉风险。
促进理财子公司发展与防风险之间需要更好的平衡。目前开业的理财子公司已初步展现出大型资管机构的特征,但也面临不少发展痛点,较为突出的包括:部分权益类理财产品投研体系不健全,原有的理财风控模型难以对其风险水平进行有效监测;理财子公司投资者不少是原先银行理财的投资者,习惯了刚性兑付,因而在投资者教育方面也是任重道远。
金融创新离不开监管的保驾护航。回到设立理财子公司的最初,初衷之一便是防风险,在资管业务上与母行实现风险隔离。理财子公司最终风险隔离能否完全落地,不仅关系着银行理财能否实现成功转型,也关系着金融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更与众多投资者权益相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监管对此需要加强重视,进一步提高穿透监管能力,筑牢理财子公司稳健发展的安全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