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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获新进展

本报记者 冯其予

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中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不仅发展了自己,也造福了世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推动开放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得到全面拓展。这是扎实推进开放发展的10年: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进一步增强,利用外资规模不断扩大,一系列对外开放的新高地、试验田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共建“一带一路”取得实打实、沉甸甸的成果,形成了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格局。

对外贸易发展迅速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开放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新提高、新突破,开放型经济指标稳居世界前列。

我国对外贸易取得长足发展。2012年,中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总额达4.4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位。到2021年,中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总额增长到6.9万亿美元,连续两年居全球第一位。2021年,我国货物出口国际市场份额从2012年的11.1%提升到15.1%;货物进口国际市场份额从2012年的9.7%提升到11.9%,货物贸易第一大国的地位得到巩固。服务贸易快速发展。2012年至2021年,我国服务贸易占外贸总额比重从11.1%提升至11.9%,占世界服务进出口比重从5.4%提升至7.1%,世界排名从第三位提升至第二位。

我国双向投资稳居世界前列。2021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以人民币计首次突破万亿元,达到1.15万亿元,较2012年的7057.5亿元增长62.9%。引资规模近十年稳居发展中国家首位。从2017年以来,中国吸引外资连续四年位居世界第二位。同时,对外投资合作平稳健康发展。2021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1451.9亿美元,同比增长9.2%。2012年至2021年对外直接投资累计1.4万亿美元,年均增长5.7%,近十年稳居世界前三位。2020年末,对外直接投资存量2.6万亿美元,是2012年末存量的4.9倍。

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在推进更高水平开放中发挥着引领作用。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开始,我国不断优化自贸试验区布局。2021年,21个自贸试验区以不到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全国18.5%的外商投资和17.3%的进出口,并累计向全国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278项。2018年,海南自贸港建设启动,迄今已推出12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从蓝图变成了实景。”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表示。

作为世界上第一个以进口为主题的国家级展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是国际贸易发展史上一大创举。举办进博会是中国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是中国着眼于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的重大决策。进博会国际采购、投资促进、人文交流、开放合作四大平台的定位,高度契合世界开放发展的要求。全球企业纷至沓来,实现了“买全球、惠全球”。自2018年起,我国已成功举办了四届进博会,累计成交额达到2722.7亿美元。

过去十年,我国对外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数量由10个增加到19个。同时,与自贸伙伴的贸易额占中国全部贸易额的比重由17%增长到2021年的35%。2022年8月,根据《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联合委员会的决定,中国加入DEPA工作组正式成立,全面推进中国加入DEPA的谈判。这表明中国向高标准自贸协定的目标迈出了新步伐。

制度型开放结硕果

“十年磨一剑”,我国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制度型开放水平不断提高,成果不断显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放宽外资准入。2013年中国推出了自贸试验区第一张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后逐步扩大,待模式运行较成熟之后,2017年首张全国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出台。同时,负面清单不断“瘦身”,完善了管理制度,提高了精准度。2021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由最初的93项、190项缩减至31项、27项。在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金融业等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我国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外商投资目的地之一。

一方面,在放宽市场准入上“做减法”,另一方面,鼓励目录的不断修订则是在优惠政策上“做加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近年来,通过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引导外资投向,提振外资信心,促进外资基本盘稳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2022年5月,2022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将进一步扩大鼓励范围,引导外资投向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等重点地区。“修订完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是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重要举措。”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表示。

服务贸易领域主动开放,以风险防控为底线,加大开放压力测试,发挥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作用。2021年,我国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出首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此次负面清单出台是对服务贸易管理模式的重大突破,是一项制度型开放安排。有关专家表示,首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开放程度,不仅超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也高于目前我国已生效的主要自贸协定相应领域的开放水平。

在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同时,我国也在稳步推进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改革。2019年出台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确立了我国新时期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在法律法规层面正式确立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外商投资环境明显改善。我国连续三年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累计推动500多份文件“立改废”,充分保障了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待遇。

“一带一路”稳步推进

从空调、冷鲜柜到扫地机器人、洗碗机……一件件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制造的优质家电,正通过中欧班列源源不断地出口到欧洲,受到当地市场青睐。从葡萄酒、咖啡豆到木材、粮食,一车车满载着来自欧洲的特产商品一路东行,不断满足我国人民日益提升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7月底,中欧班列累计开行超过5.7万列,运送货物530万标箱,重箱率达98.3%,货值累计近3000亿美元。运输货物品类已有53大门类5万多个品种,涵盖了沿线国家和地区人民生产生活所需的方方面面,中欧班列开辟了亚欧陆路运输新通道。

从提出宏伟倡议到推进落实,共建“一带一路”取得实打实、沉甸甸的成果。如今,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秉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努力实现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目标,国际凝聚力、感召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共建朋友圈不断夯实。截至目前,我国已与149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合作文件,战略规划对接日益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已先后写入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成果文件。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高。一大批合作项目落地生根,中老铁路实现全线开通运营,客货运输量稳步增长;匈塞铁路塞尔维亚境内贝诺段顺利通车;雅万高铁最长隧道实现全隧贯通;瓜达尔港成为区域物流枢纽和临港产业基地。

经贸交流与合作不断发展。截至2022年6月底,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累计约12万亿美元,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超过1400亿美元,对外贸易投资规模稳步提升。我国累计与32个共建国家和地区签署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协议,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

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不断完善。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渠道不断拓宽,稳步推进《“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有效拓展了共建国家的资金融通。截至2022年7月底,我国累计与20多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建立了双边本币互换安排,在10多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建立了人民币清算安排。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业务量、影响力稳步提升。

2022-08-25 本报记者 冯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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