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水平
——正确认识和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
无论是1929年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萧条,还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几十年来世界各个角落发生的大大小小危机,人们总能在所谓“意外”与“巧合”中翻找出那条指向危机的线索,总能发现被人们忽视的经济规律在默默发生作用,总能在事后惊觉那些贯穿于繁荣时期的盲目、扭曲、过剩、膨胀,其实早已一次次传递出累积风险的明确信号。
世界经济已进入风险易发、高发期,能否精准预判风险苗头、把握危机走向,至关重要。对于我国而言,诸多新兴领域既无可参照的发展路径,也无可照搬的成熟经验,为此必须增强预判风险的本领,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水平。
经济领域风险的成因与演化日趋复杂
风险往往具有较强的隐匿性。人们习惯用“黑天鹅”“灰犀牛”来比喻风险。前者指的是那些意料之外的、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后者指的是那些由于太常见而被忽视的风险,如同犀牛,待它真正冲到眼前,人们才惊觉为时已晚。
“黑天鹅”难以预测,“灰犀牛”虽不易察觉却有迹可循。1992年的欧洲货币体系危机,可以被看作20世纪70年代以前布雷顿森林体系内在矛盾的翻版;1997年泰铢急剧贬值,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但早在1996年泰国就已出现金融不稳的明显迹象,国际投机者蠢蠢欲动;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前,其房地产市场早已出现信贷扩张的巨大泡沫。
即便人们一次次被“灰犀牛”撞倒,但如何识别、预判潜在风险,至今仍是世界性难题。
一方面,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加深,风险的成因日趋复杂,从单一风险源演变为多点关联风险源,风险识别的难度呈几何级增长。以金融危机为例。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金融危机通常只表现为单一形式,比如,60年代的英镑危机是货币危机,80年代的美国储贷协会危机是典型的银行业危机。但进入90年代,金融危机的综合性特征愈发明显,外溢性影响突出。例如,当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开始收紧时,世界经济将经历“痛苦”的调整过程:外部市场流动性突然收缩,一些发展中国家可能出现资本外流、货币贬值、资产价格下降等现象,如果该国的经济基本面不健康,甚至可能引发金融危机。
另一方面,认识和操作误区频频成为危机的“导火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对市场繁荣有非理性预期,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社会投机心理盛行,采取放任自流的经济政策,金融市场监管失效,纵容虚拟经济盲目扩张,等等。
此外,经济周期固有的“复苏—繁荣—衰退—萧条”也值得重视。当前,世界经济依然低迷、复苏道路曲折,我国经济发展也面临“三重压力”,经济下行有可能使各类隐性风险“水落石出”。
善于从经验教训中总结应对之策
不论是在经济学的书本上,还是在实践中,人们都发现并接受了一个事实——风险无法完全被消除,但这并不意味着面对风险无计可施。我们既要积极寻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应对之策,更要在危机处置中汲取经验、深化认识,总结行之有效的应对之策。
第一,用发展的眼光研判风险、用改革的手段化解风险,在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既不能因噎废食,为了化解风险而停下发展的脚步,又不能扬汤止沸,只关注表面现象、不深究根本问题。比如,在化解产能过剩的过程中,我们强调采用改革创新的思路,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结构升级和社会稳定等多重因素,有效避免了相关风险的“大爆发”“硬着陆”。
第二,坚持系统观念,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来抓。在观察风险时,我们既要关注经济领域,又要考量非经济领域对经济的影响,还要关注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带来的“输入性风险”。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时,需从多方面共同发力,既要用好“政府之手”,也要用好“市场之手”,形成合力。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例,不能仅仅依靠金融监管部门,财政部门等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参与。
第三,发现苗头果断出手,避免单一风险演化为系统性风险。近年来,我国及时出手整治互联网金融乱象,目前P2P网贷机构已全部退出经营;对虚拟货币炒作加以遏制,境内比特币交易量全球占比从90%多下降至10%;针对一些负债规模大、可能威胁金融安全稳定的高风险企业,果断决策、及时处置,稳稳托住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
第四,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在稳妥处置一些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的过程中,我们根据风险的不同特点、成因采取了不同的方式,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在处置影子银行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过程中,以上特征也都有所体现。
第五,构建预警机制,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具体来看,我们推行“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金融监管,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做好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协调工作;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务实举措,都旨在未雨绸缪、见微知著、抓早抓小。
密切关注、遏制、防范风险之源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一个动态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谋求再平衡的过程。我们既不可能实现无风险的“真空环境”,又要将风险保持在总体可控的范围内,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密切关注、遏制、防范各层面各领域的盲目野蛮扩张。
其一,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一个老话题。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把举债筹资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杠杆。中央政府为了平衡国家财政收支、筹集建设资金等,会发行国债;地方政府为了弥补地方财力不足、应对危机和抗击自然灾害、改善民生和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也会举借“地方债”。
就债务本身而言,并非越少越好,债务风险与债务所对应的资产质量直接相关,只要资产质量有保证,债务风险就基本可控。需要关注的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一些地方政府超出自身财力,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形成隐性债务。而部分金融机构认为地方政府不会破产,在提升业绩的驱动下为地方违法举债提供“弹药”,进而助推了隐性债务的增长。
隐性债务具有存量规模不清、增量难以控制、债务结构复杂、融资成本高企、缺乏有效监管、偿债压力过重等特点。可以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绝不是一个小问题,也不是一个能轻松解决的问题。有专家认为,2022年是地方债到期的高峰期。我们需要高度重视房地产行业承压、土地市场降温等因素对地方财政收入造成的影响。
其二,房地产市场风险较为典型。
2021年下半年以来,个别头部房地产企业的债务违约风险逐渐显性化,引发市场高度关注。从长期看,若既要保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又要实现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就需正视房地产业在经济中的作用,合理定位房地产行业,进而为有效构建房地产市场的长效调控机制打下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业对于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房地产业规模大、链条长、涉及面广、关乎众多就业,一头连着经济增长,一头系着社会民生,其重要地位和作用在未来仍将持续。从这个角度看,保持房地产融资的稳定性对于稳定宏观经济、防范化解风险均具有重要意义。
房地产市场风险的成因复杂,既是长期矛盾累积的结果,又是短期融资市场收缩的结果。具体来看,一是房地产开发经营过度依赖金融杠杆,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二是房地产企业纷纷布局金融领域,投资、持股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产业资本过度进入金融行业。随着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房住不炒”定位的进一步明确以及家庭资产配置逻辑发生变化,房地产业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缩表、出清,“去金融化”“制造业化”“功能民生化”已逐渐成为行业共识。
治顽疾需用缓药。去年下半年,部分金融机构曾误解监管部门的房企融资政策,加之房企信用风险不断抬升,融资市场曾出现短期、过度的应激反应,大幅收缩信贷资金,一定程度上误伤了部分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甚至造成预期不稳,引发“处置风险的风险”。下一步要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下,积极稳妥处置已暴露风险,同时加强预期引导,进一步提升房地产金融政策的精准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加强对长租房市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其三,企业层面滋生的风险日益凸显。
近年来,一些大企业盲目投资,非理性多元化扩张,过度依赖金融杠杆,产业资本过度进入金融行业;部分中小企业借助较宽松的融资环境渡过了难关、避免了被市场淘汰,却掩盖了自身存在的一些经营短板问题,甚至错过了转型机会。当政策收缩、再次面临经济下行压力时,这些企业不约而同地出现了偿债压力,甚至形成了大批不良贷款。
以信贷领域的“联保互保”为例。作为一种增信方式,互保、联保曾是银行业广泛使用的“信贷创新”。在经济上行期,多家企业结成担保关系,约定如果一家企业无法偿还贷款,由其余企业共同为其偿债。此举虽方便了企业融资,可一旦遭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家问题企业就有可能将多家经营正常的企业拖入偿债泥沼,“火烧连营”引发次生风险,导致风险蔓延。
总结历史经验不难发现,产生风险的直接诱因,除了一部分是产能过剩行业的风险暴露,更多的则是由于偏离主业的盲目投资。一些企业主投资意识很强,在流动性宽裕期间从银行里借来的钱并非全部投入实体经济,有一大部分进入了房地产、矿产、期货等高风险领域。而在担保链、民间借贷等关联性因素扩散放大效应的作用下,一些企业自身资金链本来没有问题,但因卷入担保链出现代偿风险。
这些年,我们经历了一些大型企业集团破产重组事件,广大企业愈发认识到、感受到“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这一市场原则的硬约束。但也要看到,认识不等于行动,有行动的意愿不等于有行动的能力,企业进退两难、“饮鸩止渴”的情况也并不少见,风险亦在持续累积。
“祸几始作,当杜其萌;疾证方形,当绝其根。”当前面临的这些重点问题,表面上是盲目野蛮扩张惹的祸,但究其根本,还是源于在推动发展中没有尊重发展的客观规律。这也是不同领域各类型风险隐患发生和累积的“原点”,是我们需防范化解的“最大风险”“根本性风险”。
下一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抓好风险处置工作。既要切实转变观念,增强风险意识和坚持底线思维,又要有解决具体问题的好办法,制定可行的风险化解方案,还要有长远的眼光,及时预判风险、识别风险、处置风险。在用好制度之力上下功夫,加强法治建设;在压实责任上下功夫,压实地方党政同责,压实金融监管、行业主管、纪检监察等部门责任,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在强化能力建设上下功夫,补齐监管短板,建立一体化风险处置机制,提高跨市场跨行业统筹应对能力……总而言之,就是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中国号”巨轮在新时代的航程上行稳致远。
(调研组成员:本报记者 栾笑语 于 泳 郭子源 原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