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长江绿为先
今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全面准确实施,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执法检查正在各地展开。作为促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的有力举措,它将使绿水青山产生更加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长江经济带正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近年来,长江沿江省市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十年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已发生了转折性变化。
万里长江“绿”为先。长江保护法的颁布施行,进一步巩固长江治理与发展成果,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更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关系,这在依法保护长江的实践中体现尤为突出。一方面明确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强调未来和方向路径,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通过推动重点产业升级改造、加强节水型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等硬约束机制,促进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另一方面明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条件,侧重当前和策略方法,坚持更严的保护标准、更严的保护措施,多措并举推动治好“长江病”。
长江保护法对“绿色发展”作了专章规定,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长江流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按照法律规定,沿江地区必须对标对表抓落实。在湖南株洲,曾经烟囱林立的清水塘老工业区,通过产业升级改造,向绿而生,发生“蝶变”:不仅清水塘又清了,而且长出“生态新城”,集成高端智造、科技创新、文创商贸、口岸经济等4个产业功能。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久久为功,依靠制度和法治保护长江。着眼未来的绿色发展,还需要推动长江上中下游协同联动发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其中,要通过引导下游地区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上游地区有序转移,留住产业链关键环节。同时要勇于创新,坚持发挥协同联动的整体优势,全面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
“你从雪山走来,春潮是你的风采;你向东海奔去,惊涛是你的气概……”我们赞美长江、依恋长江,更要保护长江,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展现绿色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