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重在“造血”
前不久,一场“鲁豫有约”引发关注,因流入的黄河水质达标,山东如约向河南兑付1.26亿元生态补偿款项,被网友津津乐道,也让生态补偿的话题再度登上热搜。
我们乐见更多的“鲁豫有约”达成,但也应正视我国生态补偿机制总体依旧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存在诸多有待完善之处。其中最直接的,莫过于补多少、怎么补等问题。在许多生态补偿的案例中,生态受益方的补偿额度,往往难以覆盖生态保护方的投入成本。而且生态建设与保护是一场持久战,投入是长期且庞大的,单纯利用资金的“输血式”生态补偿可以奠定一定基础,但更重要的是寻找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作为国内横向生态补偿的标杆,“新安江模式”正在探索“造血式”补偿。浙江、安徽两省研究共同打造新安江流域绿色产业合作示范区;安徽省提出,要升级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支持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建设。从这一系列举动中不难看出,加强产业合作,利用市场手段,深化文旅融合,实现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共同发展,是目前“造血式”生态补偿的一个重要选项。
当然,“造血式”补偿属于前沿话题,验证选项的正确与否,还需要更多实践与智慧。首先,要提高“造血能力”,摆脱单纯靠资金补偿的惯性,突破地方思维,因地制宜探索更加多元的补偿方式,通过对口协作、产业转移、共建园区、技术和智力支持、实物补偿等,真正强化生态保护者的内生动力,促进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提高双方对绿色产业依赖程度,促成携手共进。
其次,要保持“血液活性”,更多发挥市场作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通过生态修复、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多种途径,让“绿水青山”的隐性价值,进一步具备“金山银山”的显性价值。在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过程中,积极培育生态产品生产和供给主体完善交易规则,形成生态产品“有价有市”良性局面,让补偿者心中有数、保护者更有动力。
最后,要增强“抵抗力”,用法治手段稳固“造血成果”。当前,生态补偿仍面临顶层设计不足的问题,应制定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将实践中的经验与做法上升至法律层面,为生态补偿提供刚性约束。此外,还要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通过开展损害评估,完善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提高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成本,让“生态无价、损害担责”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