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签署的《金融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上海银行(深圳)资产转让20220701及其附件,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刊登之日起立即直接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附债权清单

借款人名称 借款文件编号 担保人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 保证方式 基准日2022年4月20日

本金(元) 利息(元)

深圳市恒盈泰投资有限公司 92903210160(C)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DB9290321016001、DB9290321016002、

保证+质押 981,000,000.00 30,054,655.40

以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4月20日的债权金额,债权实际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或相关债权文件约定标准计算为准。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2年7月30日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签署的《金融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COAMC深业一-2022-A-03-01)及其附件,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刊登之日起立即直接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附债权清单

序号 借款人名称 借款文件编号 担保人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 保证方式 基准日2022年4月20日

本金(元) 利息(元)

1 深圳市恒盈泰投资有限公司 92903210160(C)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DB9290321016001、DB9290321016002、

保证+质押 9,000,000.00 316,462.50

2 深圳市恒盈泰投资有限公司 92903210161(C)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DB9290321016101、DB9290321016102、ZY92903210161 保证+质押 770.00 27.08

以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4月20日的债权金额,债权实际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或相关债权文件约定标准计算为准。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2年7月30日

2022-07-30

1 1 经济日报 content_258369.html 1 <p>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p>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