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办医疗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近日,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对于优化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多部委已达成一致,在纳入地方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医院定级、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明确了支持政策,确保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
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政策要求,不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直接管理医疗机构。共有69家中央企业和29个地方涉及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其中航天科工、兵器装备集团、中国石油等54家中央企业和山西、江西、河南等23个省(区、市)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使企业得以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截至目前,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2525个医疗机构(涉及职工21.7万人),已完成改革2515个,完成率99.6%。其中,移交地方政府506个,占20.0%;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整合978个,占38.7%;引入社会资本改制440个,占17.4%;关闭撤销591个,占23.5%。
开展专业化整合,是推进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的重要方式。国资委指导支持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抓住机遇,积极参与重组并购,提高医疗资源集成效应。通用技术集团、华润集团、国药集团着力构建大健康生态系统,以市场化方式整合医疗资源,发展成为规模实力进一步壮大、业务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链优势进一步增强的央企医疗集团,目前共有医疗机构662个、床位数8.9万张。山东省、陕西省组建区域健康医疗集团,深入推进本省国企医疗机构重组整合,加快培育龙头企业。
按照下一步工作安排,除了稳妥有序推进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扫尾工作之外,还要着力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医疗健康集团。“目前,医疗机构初步实现专业化整合,但真正做强做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翁杰明强调,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要坚持公益性导向,围绕医疗服务核心,逐步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积极促进与养老、大健康等融合发展,在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专科领域有效探索,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据悉,经过多年努力,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探索出了一条改革发展之路,但与政府办公立医院相比,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2020年年底召开的国务院有关专题会议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优化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协调,目前各方已达成一致,在纳入地方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医院定级、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明确了支持政策,确保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翁杰明表示,国资委党委会已经审议通过方案,近期将会同有关部门履行报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