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体制机制促内外贸一体化

王 微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既有利于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又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着眼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更好统筹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这对打造强大国内市场、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和构建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内外贸一体化说法的提出由来已久,在实践中也有诸多创新和探索。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内外部环境的新变化新要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也迎来新的机遇。

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发挥其对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作用。内贸和外贸是连接生产消费、对接国内外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形成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的关键环节。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内外贸发展依托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顺应国内外需求特别是国内需求变化新趋势,加快推动供求相互适配、相互促进,实现创新驱动强劲、供应链衔接紧密、国内国际市场高效联通,将强劲的国内需求及其带动的投资需求更有效地转化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国际吸引力,更好促进国内大循环顺畅高效运行,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为国民经济提质增效提供强大支撑。实践表明,流通效率与生产效率同等重要,都是提高国民经济总体运行效率的重要方面。流通体系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这些都对内外贸一体化提出新的要求。在实践中,需深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充分激发和调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活力,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提高对国内外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高质量推进内外贸一体化,能更好发挥其促进生产消费双升级的作用,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也要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进而推进制度创新和制度型开放。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国际贸易规则面临新的调整和变革。推动内外贸一体化,有利于我们借助国际市场长期形成的通用国际规则,来改善和提升国内营商环境,加快推动内贸标准、规则、治理等制度体系的完善及其与国际市场规则、标准的接轨,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增强我国在全球经贸领域的竞争优势和在国际经贸规则重塑中的话语权。

目前,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尚存在一些难点问题,特别是外贸产品标准、结算方式、流通渠道以及营商环境等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差距。对此,需从体制机制着手,以创新促发展。

一是以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带动其他方面的一体化。国际上,内外贸经营主体一体化一般有三种典型模式:以日本综合商社为代表的外贸集团的内外贸一体化模式、以跨国零售企业为龙头的内外贸一体化模式、以制造业品牌企业为主导的内外贸一体化模式。这三种模式各有优势,对我国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的市场主体提供了借鉴。我国既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实现流通渠道从国内向国外延伸,又要推动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开拓、畅通国内流通渠道,还要培育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架起内外贸之间的桥梁纽带,帮助企业在内外贸业务间顺畅切换。

二是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内外部市场的一体化。从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我们不断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破地方封闭小循环,促进商品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大国内市场特别是服务市场的开放力度,促进国内外资源要素的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促进国内大循环全面畅通,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是以内外贸相关标准衔接对接,促进与国际标准接轨对标,参与国际规则制定。需积极开展国内国际标准转化,补齐国内标准短板,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国际标准制定;发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和产业集聚区的作用,加强规则制定方面的话语权。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2022-06-20 王 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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