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小微企业市场采购
近日,来自海关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为16.04万亿元,同比增长8.3%。其中,出口8.94万亿元,同比增长11.4%;进口7.1万亿元,同比增长4.7%。此前,海关总署印发《关于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的十条措施》,明确指出要“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为进一步开展相关工作指明方向。中小微企业是我国外贸进出口的“毛细血管”,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里,随着我国经济稳步发展,外贸快速增长,全球出口份额不断扩大,众多中小微企业进入外贸行业,丰富和完善了外贸结构,进一步支撑和带动我国外贸加速前行。
当前,国际贸易环境充满不确定性,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风险加剧、国际供应链物流链运行不稳定等因素影响,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微外贸企业面临严峻复杂的发展局面。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其缺乏主动搭建自主完整产业链供应链的能力,在外贸交流中也较难具有主导话语权,在相对困难的环境中应对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比较有限。而作为一种新兴贸易业态,市场采购具有门槛较低、操作简单、税收优惠、收汇方式多元等特点,与中小微企业存在高度的适配性。在当前情况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能够充分挖掘潜在的外贸空间,进一步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的让利。
与此同时,作为近年来外贸出口领域的新贸易业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国际客商在国内购买“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商品的便捷出口途径,有助于推动传统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带动更多中小微企业参与对外贸易。此次印发的《关于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的十条措施》指出,简化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小额小批量监管适用条件,扩大小额小批量出口检验检疫自动审单、快速签发电子底账的范围,促进市场采购贸易健康发展。此举可以吸引更多中小微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同时进一步提高出口效率,推动企业加快回收成本和获得利润,切实为中小微外贸企业排忧解难。
进一步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共建共管,在提高市场采购收汇规范性、出口信息准确性、市场专业集聚性等方面共同发力,多措并举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另一方面,各地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减税降费等措施落实到位,助力市场采购给中小微外贸企业带来更大的支持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