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国家植物园“实验田”作用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广州设立华南国家植物园,我国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再次取得阶段性成果。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当前,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严峻,根源在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和能力建设不足。2021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一阶段会议在我国昆明召开,再次强调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呼吁各国携手加强体系和能力建设,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
华南国家植物园和此前设立的北京国家植物园,均由政府主管部门、国家级科研机构和地方政府合作共建,是我国乃至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创新做法。就保护体系建设而言,这有利于促进植物多样性保护主管部门与植物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合作,避免出现“有植物无场地”或“有场地无植物”;也有助于加强国家级科研机构与政府部门合作,用科研成果支持植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工作,为植物多样性科研工作提供更有力支持;还有助于落实地方政府在植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主体责任。
就保护能力建设而言,这有助于凝聚力量,完善总体规划、增强科研支撑、落地具体实施,增强植物迁地保护管理能力;发挥好国家级科研机构在全国植物保护科研领域的领军作用,推动植物野外回归和就地保护;促进科研和科普融合发展,通过科研人员的参与,完善科普人员的理论知识体系,提升植物科普宣教能力。
国家植物园建设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和能力提供了新“实验田”,促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工作的协调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工作具有繁复性、挑战性和探索性,难以一蹴而就。华南国家植物园以华南植物园为基础建设,此前华南植物园不仅承担了国家植物园被赋予的科研、科普、展示、迁地保护职能,还承担了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职能、研究生培养教学职能,由此可能带来国家植物园设立后职能不一的问题。因此,后续建设工作不仅要优化职能,还要对机构设置、人员队伍等进行调整。北京国家植物园也面临整合后部门重叠和职能交叉等问题,需加以解决,以实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统一。
今后,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要围绕特色下功夫,着力破解这项创新做法可能带来的管理制度、机制规则、文化环境等方面约束。一是要建设有特色的土地利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管理制度,在符合相关法律规范、区域发展战略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做到特事特办;二是建设有特色的植物采集、投入保障等机制规则,在符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做到特事快办;三是要建设有特色的文化环境,形成多部门、多层级的高效协作工作氛围,做到特事众办。
此外,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还需要一支有特色的人才队伍,不仅要有高水平的科学家、科普专家和管理专家队伍,也要吸纳社会公众成为国家植物园建设的参与者,从而有效提升国家植物园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体系和能力。
(作者系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