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已完成28个省级政府综合检查
本报北京6月9日讯(记者常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有关情况。截至目前,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已完成28个省级政府的综合督查和考核巡查,抽查检查62个市级政府、507家企业单位,发现问题和隐患2300多项。
近年来,我国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应急管理部加快完善安全生产配套法律法规规章,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同时,积极配合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危险作业罪”纳入《刑法修正案(十一)》,实现事故前重大安全违法行为入刑,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
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不落实,是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事故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应急管理部推动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纳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下一步,还要对部分高危行业中央企业开展调研和考核评估,督促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