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撬动投资效果如何
今年以来,专项债发行“快马加鞭”。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5月15日,各地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超1.5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万亿元,剩余额度发行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专项债稳经济、稳投资效果如何?重点投向哪些领域?如何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
早发快用见实效
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为3.65万亿元,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专项债额度下达早、发行节奏紧、拨付使用快。去年12月,财政部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46万亿元。
“截至5月中旬,今年全国已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超1.5万亿元,去年提前下达额度已发行完毕,与2021年四季度的发行高峰实现了良好衔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3月底财政部下达了剩余的新增专项债额度,预计9月底完成发行任务,并及早发挥作用。
在资金投向方面,专项债适用范围已合理扩大,重点投向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李旭红表示,今年新增专项债筹集资金主要投向支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林水利等“两新一重”领域。
专项债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拉动有效投资的重要政策工具。近期,全国疫情多点散发,各地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以扩大有效投资稳经济。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截至4月底,已经发行的专项债券安排项目超过1.1万个,有1200亿元的专项债券作了重大项目的资本金,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来看,专项债拉动投资效果已经初显,在扩大基建投资、制造业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等方面作用尤其显著。”李旭红表示,今年前4月,基建投资增幅加快,广义基建投资累计同比增加8.3%;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12.2%,拉动全部投资增长2.9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2.0%,拉动全部投资增长1.7个百分点。用于各项目的专项债资金发挥了显著乘数效应,投资结构也进一步优化。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专项债增量可以保持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基建投资的高增速,并有效撬动项目投资。
或将迎来发行高峰
靠前发力是今年专项债发行使用的主基调。在发行进度上,时间表非常明确:去年提前下达的额度,今年5月底前发行完毕;今年下达的额度,9月底前发行完毕。
专家预计,5月份、6月份或将出现专项债发行高峰。近日,各地相继披露6月份地方债发行计划。例如,海南6月份计划发行202.62亿元地方债,其中新增专项债115.2亿元;浙江6月份计划发行1038.16亿元地方债,其中新增专项债558.46亿元;河北6月份计划发行地方债515.55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468.34亿元。
除了发行速度加快,各地还要求抓紧资金的拨付使用,尽早发挥效益。河南近日明确,专项债券要于发行后10个月内基本支出完毕,每月支出进度原则上不得低于序时进度。吉林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加快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剩余594亿元额度发行使用,重点支持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项目建设,加快补齐发展短板。
项目储备不足或者储备工作不到位,是前两年专项债发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也是影响投资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的关键。今年以来,各地高度重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工作,争取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例如,广东省日前出台若干措施,明确建立全省专项债券动态项目库,要求各地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加快推进储备项目前期工作;江苏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加强研究论证,确保储备项目依法合规、质优量足。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白景明表示,专项债用于重大项目资本金,相当于为项目增信,可助力更多新项目开工落地。接下来,要充分发挥专项债杠杆作用,用改革办法和市场化措施,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广泛参与。
更好发挥撬动效应
如何进一步提升专项债资金使用绩效,一直是各方关注的重点。
“当前专项债发行使用还有待完善。”李旭红分析,今年以来,专项债发行速度加快,各省份原有储备项目迅速消耗,但由于疫情冲击等原因,后续新发项目没能及时提质扩容。同时,今年前4月,新增专项债发行以长期债券为主,发行利率处于较低水平,且近期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不能充分反映项目风险。
李旭红建议,要完善项目管理,制定更科学的项目审批和监管制度。一方面,持续加强专项债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专项债用途的以“专”为本,缩小用途泛化的空间;另一方面,在项目前期审批时,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收益和风险进行论证,提高项目预期的测算精准度。
“还要加快专项债市场化进程,做好专项债配套融资。”李旭红表示,如进一步创新“专项债+市场化融资”模式,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项目贷款,允许项目单位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支持专项债项目融资,以更好发挥专项债撬动社会资本、激发市场活力的作用。
今年以来,财政部从加大惠民生、解民忧等领域投资,支持增后劲、上水平项目建设,推动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等三方面合理扩大了专项债券使用范围。中国社会科学院宏观经济研究智库研究室主任冯煦明认为,从实践看,目前部分地方仍存在专项债可投资项目不足的情况,接下来可以继续扩大专项债适用范围,在目前九大类项目基础上,将一些自身现金流回报较低,但有较强正外部性的公益性项目纳入范围。
冯煦明建议,还可以使用一部分专项债资金在中央或省级政府层面成立专门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目的机构”,从而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提供更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更好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此外,鉴于当前稳增长、保就业的需要,应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在今年专项债额度发行完成之后,将明年的专项债额度提前至今年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