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人民至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重要政治保障。
2021年10月份,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随后,党中央专门印发文件,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地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用生动实践彰显人民至上。
完善制度凝心聚力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1年12月4日发表《中国的民主》白皮书,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白皮书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好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得到更好发挥,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巩固发展,激发和凝聚了中国人民奋斗新时代的磅礴力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近年来,全国人大修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法律,取得多项重要立法成果。例如修改选举法,增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数量。在新一轮的县乡换届选举中,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增加了代表数量,以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基础。
另外,全国人大还修改了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地方组织法,完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职权和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的立法、监督、代表的各项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介绍,下一步,全国人大还将修改立法法、监督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全国人大的立法权、监督权和工作制度。
郝旭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多次提出与马铃薯相关的建议并得到回应,既推进了马铃薯加工产业发展,也助力了乡村振兴,使老百姓得到实惠。他说,“代表建议的高质量办理,让我愈加深切地感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在完善国家机构制度方面,全国人大近年来也有不少立法。例如,制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法律,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包括制定监察法,明确监察机关的组织、职责和权限,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在修改深化国家司法体制改革法律方面,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推进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司法公信力。
“通过上述立法、修法,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童卫东说。
开门立法倾听民声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一个显著特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在“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4月20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68件、修改法律234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9件、作出立法解释9件、现行有效法律292件。
“与上一个十年相比,我们新制定的法律数量增加三分之一,修改的法律数量增加近2倍,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增加1.5倍。”许安标说。
在立法数量大幅增加、法律体系日益完备的过程中,立法机关通过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确保立法项目的确定,法律草案的起草、审议、通过等各个环节都能够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确保立法反映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要求,生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
现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原则上都要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许安标说:“过去只是初审的法律草案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现在是草案在二审之后,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再次公布征求意见。”
法律草案在二审之后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据统计,十年来,共有205件次法律草案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参与人次超过119万,提出的意见有350多万条。
深入基层畅通渠道
2019年11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时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接地气、察民情、汇民意”,这是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作用的高度概括。
“高大上”的立法走进寻常百姓家。通过打造基层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直通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更多鲜活的建议直达立法机关。
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22个立法联系点,有130多部法律草案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这一举措支持基层群众参与立法全过程,原汁原味收集反映意见建议。
2020年7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江苏省昆山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第二批基层立法联系点。昆山联系点积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优势,主动向国家立法机关反映昆山实施外商投资法一周年情况、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一周年情况以及相关诉求,为推动国家科学立法提出基层建议。
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切实强化跟踪督办,先后就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推动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等事关昆山发展大局的事项作出决定,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昆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正是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发展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保障了人民群众法治领域新期待得到更好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