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多地发生自然灾害,专家建议——
加快构建巨灾保险体系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累计为全国1674万户次城乡居民提供6424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累计支付赔款7037万元。
巨灾保险制度是政府运用现代金融手段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机制。国际上一些自然灾害严重的国家通过建立巨灾保险体系,为灾害损失经济补偿、灾后重建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发展巨灾保险。专家建议,要加快构建巨灾保险体系。
巨灾保险功能初显
去年以来,国内多地频繁发生自然灾害。银保监会数据显示,去年保险业赔付增长14.1%,其中为河南、山西暴雨灾后重建提供赔付资金约116亿元。
据了解,银保监会从地震巨灾入手,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地震巨灾保险制度规范。同时,银保监会指导40多家保险公司组建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推动地震巨灾保险制度落地。在去年云南的抗震救灾中,保险业在震后22小时内就支付巨灾赔款4000万元,帮助群众重建家园。
我国地域辽阔,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各地结合自身风险特点开展了多品种的巨灾保险试点,目前已有多个险种在广东、浙江、四川等10多个省份落地。
浙江自然灾害频发,每年都会受到台风、暴雨、洪涝等影响。近年来,浙江银保监局推动多个地市开展不同形式的巨灾保险探索,涵盖人身伤亡救助和财产损失补偿的民生保障型保险、以台风灾害等级作为理赔依据的指数型保险等,成效明显。
以去年的台风“烟花”为例,浙江各保险公司(不含宁波)估损金额5.3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17%以上,是浙江近年来保险赔付占比最高的一次,但与国际上30%左右的巨灾保险赔付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我国巨灾保险渗透率仍然较低,既有公众保险意识问题,投保率不高,也有保险公司承保能力和保险产品设计问题,保险在帮助转移风险方面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再保险分散巨灾风险
保险业是转移巨灾风险、补偿灾害的有效手段。从行业已有经验看,成熟的巨灾保险制度需要通过妥善的再保险安排来有效分散风险,扩大承保能力,稳定经营成果,使巨灾风险变得可保、敢保。
中再集团总裁和春雷表示,较为成熟的巨灾风险管理有以下特征:一是由政府主导,建立强制保险制度,投资设立巨灾保障基金,并将巨灾保险作为巨灾风险管理的主要方式;二是通过市场化运作,由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进行专业化运营;三是建立专门的巨灾风险研究机构,通过数据积累、模型分析,打造巨灾风险管理的核心技术。
2018年,中再巨灾风险管理公司成功研发出我国首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可商业化应用的地震巨灾模型,并不断迭代升级,于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陆续推出模型2.0版、3.0版和3.5版,为我国地震巨灾保险机制建设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撑。2021年9月,中再巨灾风险管理公司发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台风巨灾模型2.0,填补了国内空白。中再巨灾风险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周俊华表示,巨灾模型的推出和迭代对于推进巨灾风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巨灾债券是由保险、再保险公司发起的新型风险管理工具,通过债券交易的模式,将原本保险市场承保的风险分散到资本市场,其债券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与巨灾事件的发生相联系,是附带或有保险赔付的特殊债券。2020年,全球巨灾债券总发行规模再创新高,达164亿美元。市场总体存量从1997年的约7.85亿美元增至2020年底的463.6亿美元。
相比之下,我国巨灾债券起步较晚,仍处于探索阶段。去年10月,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在香港成功发行巨灾债券,募集金额3000万美元,为内地因台风造成的损失提供保障。此次巨灾债券的发行,意味着保险业可以在香港通过巨灾债券的方式分散巨灾风险,丰富了行业管理巨灾风险的市场化手段。
引导保险业参与国家灾害治理体系
5月12日是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今年的主题为“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
中再产险总经理张仁江认为,近年来,气象灾害呈现趋强趋重的态势,已成为农业生产需面对的重大风险,加上国际形势复杂,必将对全球粮食安全构成严峻挑战,“针对中长期气候趋势特点,保险行业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提前谋划,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准备,提升风险应对能力,灾后快速及时赔付,有效推动恢复生产,更加充分发挥保险在支持农业稳产保供、维护粮食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
业内普遍认为,巨灾保险与重大灾害和防灾减灾工作有着天然联系,应逐步推动巨灾保险制度与国家灾害治理体系的融合发展,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国家灾害治理体系。通过保险机制和政策窗口,充分发挥商业公司在技术、经营、数据、人员等方面的优势,提供灾害风险评估、灾害损失补偿、灾害风险监测、参与应急救援、共享灾害数据、开展灾害教育等多方面服务,提升国家灾害管理整体水平。
张仁江认为,巨灾风险突发性强,损失规模大,波及范围广,对原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实力、流动性要求、服务体系和服务效率等方面提出了多重挑战,保险行业需在资本扩充、人员培训、网点建设、科技赋能等多领域开展长期努力。
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指导保险业在产品定价、技术服务等方面大胆创新,全面激发巨灾保险发展潜力,加快构建包含地震、台风、洪水、强降雨、泥石流等灾害在内的多灾因巨灾保险体系,充分发挥巨灾保险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让巨灾保险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