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提高整体效能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突破供给约束堵点,依靠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并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新发展阶段推动科技创新的目标指向和现实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科技创新取得重大进展,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这些都对我国科技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对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出重要部署。新形势下,更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关键是推动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着力提高整体效能。既要加快各类有助于创新的政策落地,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又要突出重点任务、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基础研究和核心关键技术攻关。
第一,破解难点堵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当前,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重点是围绕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问题,通过科技体制的调整,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提高科技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
一是更好适应创新主体多元化态势。进一步明确产学研各类创新主体在科技创新链和产业链中的分工、定位和作用,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协同创新合力。特别是要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健全企业创新政策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重点是构建国家实验室体系,培育高质量的研究型大学,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型龙头企业的作用。同时,要把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发挥社会力量相结合。三是有效整合现有各类创新平台,建立与其功能定位相匹配的体制机制。当前,我国有各类技术创新平台,比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区域产业技术研究机构等,不同创新平台在创新体系中的作用不同,需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建立与之相匹配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类创新平台健康可持续发展。四是切实完善人才培养、发现、评价和使用机制。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要素,要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实施分类的科技人员评价机制,既要建立鼓励和保护机制,又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约束机制,加强科研诚信和伦理建设。五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环境。主要是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发力。同时,还要抓紧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的市场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各种创新要素优化组合,提高效率。
第二,加强政策协调机制,推动科技政策扎实落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比如,逐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改革等,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壮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进展,载人航天、火星探测、资源勘探、能源工程等领域实现新突破。当前,科技政策工作的重点已经从过去的顶层设计和完善政策体系,转向了扎实推动政策落实。在实践中,有些政策落实得比较好,有些政策则遇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正是切中了要害。
对此,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协商和执行方面的交流沟通,防止出现政策空白、缺位,或者政策之间相互掣肘。需看到,推动科技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一个目标导向的政策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比如,科技成果转化并不仅仅涉及成果转化一个环节,而是要经过从研究到转化以及产业化、市场化的过程,必须打通整个链条才能实现转化目标。同时,要突出重点,促进创新主体迫切需要的政策扎实落地。此前出台的很多政策已经基本落地,但取得的效果还不平衡不充分,需系统梳理已有的关键政策,找到那些创新主体迫切需要但又未充分发挥作用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落实。此外,还要加强对政策实施的跟踪和评估,并在这个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微调,总结好的政策经验进行推广。
第三,提高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引领创新能力。
目前,我国创新能力已经从过去的以跟跑为主,转向了跟跑、并跑、领跑并存,特别是部分领域已经进入了行业科技前沿。新形势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牢牢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提高我国的原始创新能力和引领创新能力。
一方面,要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提高基础研究质量。基础研究是重大创新的源头,要遵循基础研究的特点和规律,完善相关机制并提供持续稳定的支持。要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的原创性,找准真问题,凝练一些原创性的基础研究项目;要合理布局自由探索与战略需求导向的基础研究,加强两者的结合,发挥基础研究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撑作用;要促进投入来源多元化,进一步发挥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力量;要完善评价方法,改进项目和人才评价机制,营造让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良好环境。
另一方面,要构建创新链与产业链相结合的创新资源配置体系,统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开发和成果转化全链条。需进一步明确各类创新主体在创新链、产业链各环节中的定位与分工,促进“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效发挥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打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到成果转化、产业化市场化的各个环节,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