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稳定机制为复苏保驾护航

本报记者 翁东辉

当今欧洲面临重重危机,新冠肺炎疫情并未结束,俄乌局势依然紧张,经济下行风险越来越大,资本市场波动加剧。因此,不断强化和完善应对危机能力,特别是在制度层面防范重大金融风险,已经成为欧盟和欧洲央行的当务之急。

从防范金融风险角度看,欧洲主要依靠两大金融稳定工具,分别为欧洲稳定机制(ESM)和单一处置基金(SRF)。经历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洗礼,欧元区国家认识到必须团结一致才能渡过难关。欧盟27个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更缺乏统一的财政政策。因此当个别负债率较高的成员国发生主权债务风险时,很容易演变成席卷欧元区和欧盟的系统性风险。欧债危机就是典型案例。

2010年5月设立的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最初只是个临时机制,为期3年,总规模为4400亿欧元,当时的17个欧元区成员国是股东,通过国家信用共同担保,发行以欧元计价的债券。同年12月,欧盟在此基础上建立永久性救助机制,即现在的欧洲稳定机制,实际上是“一个班子两块牌子”。最终形成短期以欧洲金融稳定基金为主的欧洲金融救援机制、中长期的欧洲稳定机制和欧洲央行长期再融资计划相结合的救援体系,三者相互配合补短,有效阻止了欧债危机蔓延,确保不会发生系统性风险。它们都有同样的使命:通过对欧元区国家的财政援助来维护欧洲的金融稳定。

有人把欧洲稳定机制的建立看成是里程碑式事件,该机制被视为欧元区的金融“防火墙”,在成立之初就帮助欧洲度过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2020年之前,欧洲金融稳定基金和欧洲稳定机制共向5个成员国(爱尔兰、西班牙、葡萄牙、塞浦路斯和希腊)支付了2950亿欧元,在资金支持下,这些国家成功走出了金融困境,重新获得金融市场的信任,能够以更低的利率水平进行融资,从而避免国家陷入破产泥潭。

从运行机制上看,欧洲稳定机制条约规定:“只有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欧洲稳定机制才能为了维护欧元区整体及其成员国的金融稳定而提供援助。”欧洲稳定机制理事会作出援助决定前,由欧洲央行进行评估。欧洲稳定机制援助计划还附带严格条件,受援国必须实施结构性改革和财政紧缩政策,并需遵守欧盟“财政纪律”。

时过境迁,此前较为严格周密的审批条件如今有些跟不上形势变化,欧洲稳定机制慢慢变成了“鸡肋”。比如,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欧洲暴发后,欧洲稳定机制发放针对性贷款的条件是,受援国家应先增加财政赤字,而贷款金额为该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就意大利而言,2020年GDP约为1.8万亿欧元,因此只能申请约360亿欧元,还须付出漫长的时间成本和其他社会成本。随着欧元区财政纪律屡屡被突破,欧洲央行的作用更加突出,欧洲稳定机制渐渐失去吸引力。很显然,拯救欧元和整个货币联盟的不是救助贷款和救助基金,而是欧洲央行的干预。欧洲央行真正充当了欧元最后的担保人。

在这种情况下,欧元区财长于2020年11月达成协议,着手对欧洲稳定机制的条约进行完善。预计今年生效的欧洲稳定机制修订条约经19个欧元区成员国签署后,还需提交各国议会批准。这项改革是加强经济和货币联盟的关键一步,并且是应对疫情和战争引发的能源危机的必要措施。欧洲稳定机制条约经修订后其新职能将更加有效,使欧盟更好地为未来的危机做准备。

欧洲央行预计,今年一季度欧元区经济增长仍然疲软,而通胀率居高不下。在维持现有利率政策不变的前提下,欧洲央行将在5月将资产购买计划下的债券购买量从目前的400亿欧元减少到300亿欧元,在6月继续减至200亿欧元,随后在三季度结束。在欧洲央行收紧货币政策的同时,欧盟也抓紧完善稳定机制,加强欧洲稳定机制和单一处置基金的共同作用,增强金融援助能力,出台更协调和更具效率的预防性措施,这将有助于在欧元区经济体陷入困境时增强市场信心,从而帮助经济早日复苏。

2022-04-18 本报记者 翁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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