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品质生活建设牵引高质量发展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标志,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推进新时代新阶段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其中,建设高品质生活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奋斗目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具体化,是我们在新发展阶段为之奋斗的重要使命。
建设高品质生活的基本要求
建设高品质生活是新时代我们党奋斗目标的上进和升华。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无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一切奋斗的目的,都是为人民谋利益,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检验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也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毛泽东同志要求全党同志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曾指出,对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的生活问题,从土地、劳动、穿衣、吃饭、住房、柴米油盐、疾病卫生、婚姻、小孩上学等事情上做好,才能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前夕曾提出:“我们太穷了,太落后了,老实说对不起人民。我们现在必须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明确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并在多个场合强调了“建设高品质生活”的要求,这是新时代我们党对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的积极回应,是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在新时代的具体体现,承载着全国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
建设高品质生活是新时代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期待不断提高的客观要求。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虽然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总体仍然不高,1978年仍有约2.5亿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人民群众对于过上好日子、富日子有强烈的期盼,基于这样的实际情况,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此后经过近40年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改善,人民生活需要日趋多样化多方面多层次,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群众对生活的要求和目标经历了从解决温饱、到基本小康、到全面小康、到“十四五”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的逐步演进、逐步提高的过程,这也充分表明,追求美好生活是永恒的主题,是永远的进行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因此,面对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新发展阶段建设高品质生活,我们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再接再厉,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设高品质生活必须以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没有发展,一切都无从谈起;没有扎扎实实的发展成果,美好生活就是空中楼阁。只有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切实解决好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质的大幅提升中实现量的有效增长,才能为建设高品质生活奠定坚实基础。另外,高效能治理也是建设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支撑。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本质属性,在促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先进性。只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才能更加有力保障建设高品质生活。
建设高品质生活必须由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来进行。天上不会掉馅饼,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辛勤的劳动来创造。邓小平同志曾告诫全党:“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同样,高品质生活也不是别人给予的,不是等来的,而是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的,是靠“撸起袖子加油干”干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明确指出“创造全体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继续付出辛勤劳动和艰苦努力”。新时代只要我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最大限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建设高品质生活的深度与广度,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主力军,就一定能够创造出更高品质的生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
高品质生活的基本内涵
高品质生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由一系列具体目标要求构成的战略设想,更是涵盖人民群众实际生活方方面面的行动纲领,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取得新的更大进展,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在幼有所育方面,主要是通过健全婴幼儿照护与学前教育的保障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让所有适龄儿童得到更好的养育、教育。
在学有所教方面,主要是通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在劳有所得方面,主要是通过创造更多更高质量的就业岗位,健全劳动就业平等参与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在病有所医方面,主要是通过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在老有所养方面,主要是通过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和经济支付能力,让老年人能够依靠家庭、社会得到更好的基本生活照顾和经济、物质保证。
在住有所居方面,主要是通过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都有适宜的居住条件。
在弱有所扶方面,主要是通过健全帮扶机制,让社会弱势人群都能得到尽可能的帮助和扶持。这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美德,也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象征,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体现。
在文体服务保障方面,主要是通过促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升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文化体育方面的需求。
在优军服务保障方面,主要是通过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提升优军优抚服务能力与水平,更好满足退役军人及军属生活、就业等方面的需求。
上述这些具体要求集中体现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到2035年“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就要求,新的发展阶段,必须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需求,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扎实推动建设高品质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建设高品质生活需要注重把握好的几对关系
建设高品质生活是一个内容丰富的实践过程,需要运用系统观念,把握好不同层面上的一系列关系,推动人民生活不断迈上新台阶、进入新境界。
一是把握好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建设高品质生活同样如此,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地位缺一不可,党的领导是建设高品质生活的根本政治保证,人民是建设高品质生活的主体性依靠力量,只有二者相互结合才能确保高品质生活目标的更好实现。过去的一百年,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懈奋斗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不断变为现实。新发展阶段建设高品质生活,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准确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最广泛地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过上更高品质的生活。
二是把握好高品质生活和高质量发展的关系。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两者是手段与目标的关系。高质量发展是高品质生活的前提和基础,高品质生活是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另一方面,两者构成互为动力的经济循环。高质量发展才能提高收入水平、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这是建设高品质生活的基础和根本途径;人民生活品质的不断提高才能带来最终消费需求提升、人力资本积累等,这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目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民生保障仍有短板,严重影响到形成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生活的互动循环。新发展阶段建设高品质生活,我们必须始终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把高质量发展同建设高品质生活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而在更高水平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人民生活品质的不断提高。
三是把握好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的关系。一方面,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相互促进。提升治理效能,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可以为建设高品质生活提供重要保障,同时,建设高品质生活又会反过来促进和引领各领域体制机制和制度安排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直接推动治理效能的提升。另一方面,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又是内在统一的。高效能治理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本身就是建设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内容。也就是说,高品质生活必须建立在高效能治理的基础上。现阶段国家治理仍有弱项,与建设高品质生活的需要相比仍需进一步提升。新发展阶段建设高品质生活,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善,实现治理效能显著提升,让社会呈现活力和秩序的有机统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形成生活品质与治理效能的互动促进。
四是把握好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是辩证统一的。尽力而为,就是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尽最大努力多谋民生之力、多解民生之忧;量力而行,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财力等基础条件,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不开空头支票。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的要求是不断提升的,建设高品质生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过程,急于求成往往欲速不达。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民生工作直接同老百姓见面、对账,来不得半点虚假,既要积极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承诺了的就要兑现”。新发展阶段建设高品质生活,既要激发人民尽力而为的干劲、久久为功的韧性,也要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不好高骛远,不吊高胃口、不过度承诺,让人民生活品质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提升。
五是把握好物质生活需要和文化需要的关系。满足物质生活需要是人们较为基础的需求。文化需要是人们在满足物质生活基础上的更高层次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本质上就是文化的人,而不是‘物化’的人;是能动的、全面的人,而不是僵化的、‘单向度’的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高,物质生活需要也会得到更高水平的满足,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就会越迫切。因此,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不仅是对物质生活要求的提高,还对文化需要有着更高的要求。新发展阶段建设高品质生活,既要注重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物质生活需要的持续提升,实现物质生活的高品质,也要高度重视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实现文化生活的高品质。正如党的十九大提到的“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六是把握好高品质生活和社会文明程度、人的素质的关系。高品质生活和社会文明程度、人的素质之间有着紧密联系,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一方面,社会文明程度、人的素质是衡量人民生活品质建设的重要维度,也就是说,建设高品质生活内在要求社会文明程度、人的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社会文明程度、人的素质的提高,会对人民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等产生重要影响,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凝聚力增强、人力资本提升等,有力推动高品质生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人的素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的目标,并将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任务,以及到2035年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的远景目标。新发展阶段建设高品质生活,必须聚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促进生活品质与社会文明程度、人的素质的深度融合与同步提升。
七是把握好高品质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关系。良好生态环境是普惠性的民生福祉,优美的生态环境是人民对新时代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期待。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的:“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因此,保护生态环境是建设高品质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环,是建设高品质生活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呈高发态势,成为民生之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但生态环境保护仍然任重道远。新发展阶段建设高品质生活,需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优美生态环境成为人民高品质生活的“标配”。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