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自信维护香港法治
近日,英国最高法院法官辞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英国最高法院今后不再派出在任法官到香港任职,再次引发人们对香港司法制度的关注。
香港为何要聘任外籍法官?
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中央对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方面都做了制度性安排。基本法第8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基本法第9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并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
回归之初,香港与英国司法系统达成协议,英方派遣2名在任法官出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一直延续到本次2名法官辞任。截至目前,香港终审法院仍有10名海外法官担任非常任法官。
这一制度安排是根据香港的法治沿革和本地实际做出的。在港英殖民统治期间,香港没有终审权,司法领域被外籍人士垄断。香港的大学长期被禁止培养法律人才,直到1969年才开设法学专业。这就造成香港本地法律人才稀缺。作为一个实施普通法的国际金融中心城市,香港需要大量资深法官和丰富判例来保持法治秩序和营商环境稳定,因此基本法做出了相关规定。赋予香港终审权并允许香港延请外籍法官,向全世界展现了中国保持香港繁荣稳定的开放心态和坚定决心。
外籍法官为何要离职?
早在2020年香港国安法实施当年,英国就曾发布所谓“香港半年报告”威胁要撤出英籍法官。由此可见,英国法官的辞任是一场鲜明的政治操弄。
根据世界银行的法治评审指标,1996年香港的全球百分位数是69.85;回归后香港法治排名大幅提升,1998年全球百分位数是82.5。2020年香港实施国安法,当年全球百分位数是91.83,高于英国的89.9。香港的法治水平得到国际社会公认,抹黑国安法的说法站不住脚。
外籍法官辞任的影响有多大?
从国际影响看,香港终审法院10名非常任法官中已经有9人表示留任,展示了国际社会对香港司法保持信心。
从人才储备看,香港目前有11000多名执业律师,1600多名执业大律师,为法官选拔提供了充足的后备人才,香港回归以来的司法实践也积累了丰富的判例资源。
从根本上看,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巩固和发展靠的是“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靠的是毗邻内地的独特区位,靠的是香港同胞的努力奋斗,而不是靠什么人的恩赐和加持。一边分享中国的发展红利,一边还要摆出“教师爷”的姿态干预香港事务,这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