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经营主体成主力军
立春过后,春暖花开,在江西南昌县幽兰镇牌坊村仁凤家庭农场连片的稻田里,旋耕机来回穿梭、翻耕,农户在田间垄上除杂草,农场里处处是春耕备耕的繁忙景象。
“我这总共333亩耕地,全部从本村就近转租,基本连成一片。”农场主熊金江告诉记者,农场基本实现机械化耕作,每年粮食产量60万斤左右,毛收入100多万元,除去农药、肥料、人工、机械损耗等费用,年纯收入20万元至30万元。“土地流转起来、集中耕种,政府对购买农机进行补贴,对大家都合算。全村3000多亩耕地,多数由几个大户在种。”熊金江说。
“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早已成为江西春耕春种的主力军。”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李上海介绍,这些年,江西省在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方面做足文章,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迅速发展壮大。目前,全省共有农民合作社7.58万家、家庭农场9.89万个。
在进贤县民和镇常湖许家工厂化育秧基地,十几名当地村民忙着采用自动化设备进行播种育秧,几乎每分钟就有一盘播种均匀的秧盘呈现在眼前。“水流量大了些,秧盘太湿,种量不够,秧苗太稀……”进贤县宏伟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的技术负责人许英华在一旁进行指导。
田还是那片田,地还是那块地,但田地上种的庄稼更加生态环保,产量大幅提升。“截至今年2月,我们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101家(国家级5家)、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36家,全县50亩以上粮食种植大户3143家。2021年全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25444元,同比增长10.1%。”南昌县农业局局长游同南说。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政策支撑。江西从财政、税收等方面入手,着力为新型农业生产保驾护航。李上海介绍,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笔资金对部分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合作社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的资金补助,鼓励其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成员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进行市场营销和农业技术推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