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生育需综合施策
孩子出生到3岁每月补贴1000元,你是否愿意生育二孩或三孩?浙江省卫健委近日发布的生育补贴问卷引发热议。补贴奖励固然有力,但还需细化相关配套,才能真正解决部分家庭“不想生、不敢生”的问题。
自三孩政策出台以来,各地都在积极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多地陆续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设育儿假、延长产假等生育激励措施。今年地方两会上,近20个省份将“三孩”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降低生育成本、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扩建幼儿园以及增加中小学位等方面重点发力。
但是细化政策配套统筹方面,各地还需出实招、硬招,从经济支持、时间支持、服务支持等多方面形成合力,持续推进,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的政策氛围和社会环境。
经济支持方面,为多孩家庭发放生育、教育、住房补贴,将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税收减免,加快保障房供应,提供公租房优先配租权等举措,有助于减轻多孩家庭的经济负担。对于有特殊困难的生育家庭,从政策上精准帮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时间支持方面,进一步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包括保障落实女性生育保护福利,以及男性的陪产假、育儿假等,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制度、多孩家庭延长生育奖励假制度。倡导平等育儿观念,为夫妻共同承担家庭生育抚育责任创造条件。
服务支持方面,各地可依托社区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规范家政服务行业,重视婴幼儿托育专业人才培养。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加强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尽量保障多孩家庭孩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提供入托入学便利条件。优化妇幼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以工作单位、居住社区、就读学校为抓手,开展心理健康摸排、专题讲座等工作,关注多孩家庭成员,特别是母亲和子女的心理健康。
建立激励机制破解低生育率难题,各地大有可为。只有细致入微,以更人性化的配套举措打出“组合拳”,切实减轻育儿负担,育龄家庭的生育意愿才能逐步得到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