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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关注国家发展大事、社会治理难事、百姓日常琐事,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内容上的整体性、运行上的协同性、人民参与上的广泛性和持续性,使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环节、各方面都体现人民意愿、听到人民声音,有效防止了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

(一)民主选举

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人来掌握并行使权力,是中国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中国的选举是广泛的,有国家机构选举、村(居)委会选举、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等,涵盖了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的选举是平等的,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充分保障,一人一票、票票等值;中国的选举是真实的,不受金钱操控,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自己信任的人;中国的选举是发展的,选举形式手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创新和丰富。

国家机构选举。国家机构选举是指,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级人大选举产生同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在中国,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全国人大到乡级人大,五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均由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按照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以及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均由同级人大选举产生或者决定任命。

基层选举。基层选举是中国最广泛、最生动的民主实践,包括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村(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与县乡人大选举同步进行。村(居)民依法定期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企事业单位中,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当家作主、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中国的民主选举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与中国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与时俱进的。几十年来,中国适时修改选举法,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农村和城市每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1,到1995年的4∶1,再到2010年的1∶1,逐步实现了城乡人口的平等选举。人们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参选率不断提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进行12次乡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11次县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选民参选率均保持在90%左右。

(二)民主协商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人民在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的同时,在重大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

具有深厚基础。协商民主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不懈奋斗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

形式广泛多样。在各领域各层级,人民群众就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事关自身利益的问题,通过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评估、咨询、网络、民意调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

体系不断健全。中国不断完善协商民主的发展路径,探索形成了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协商渠道,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就中共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共中央委员会的有关重要文件、宪法修改、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国家领导人建议人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等重要问题、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等,同民主党派开展协商;人大协商,是各级人大在依法行使职权中与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专家学者、人民群众开展协商;政府协商,是各级政府在履职尽责中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等加强沟通协商;政协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履行职能,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等,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广泛协商、凝聚共识;人民团体协商,是人民团体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特别是事关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商,积极参与政协组织的协商活动;基层协商,是基层党组织、基层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经济社会组织和群众等,就基层社会发展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协商;社会组织协商,是各类社会组织就更好为社会服务,积极开展和参与协商。这七种协商渠道,极大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宽了民主渠道、加深了民主内涵。

中国的协商民主,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充分发扬了民主精神,广泛凝聚了全社会共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民主决策

民主决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一环。好的决策,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在中国,察民情、听民声、顺民意,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成为常态,越来越多来自基层的声音直达各级决策层,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见转化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

人大“开门立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为民立法、民主立法,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努力让每一项立法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法律立项,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让人民的意志在立法的最初阶段就得到体现;法律草案起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专业人士建议,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让人民的诉求得到充分体现;法律草案公布,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基层群众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直接参与法律草案的起草、立法调研、修改论证、立法后评估等多个环节。

政府“开门问策”。各级人民政府就即将实施的重大决策和各方提出的重大决策建议,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在决策启动环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建议、提案等方式提出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书面建议,决策机关启动决策程序;在决策研究制定环节,通过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直接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在决策草案公示环节,通过政府网站和各类媒体,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材料;在决策最终确定环节,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在决策后评估阶段,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专家等参与评估。

广大群众参与基层决策。基层群众通过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小组会议等形式,就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基层文化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自治章程制定等基层治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决策制定和实施。

(四)民主管理

人民的事人民管,人民的事人民办。在中国,广大人民弘扬主人翁精神,发挥主体作用,积极行使民主权利,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人民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并承担宪法赋予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主动参加选举、协商、决策、监督等,在各个层级、各个领域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力保障。

城乡社区民主管理。根据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农村和城市社区居民结合本地实际,由村(居)民讨论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明确规定村(居)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婚姻家庭、邻里关系、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自治要求,普遍实现村(居)民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全国超过1.5亿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自我管理、活力迸发,承载7亿多人就业,推动了中国经济总量、国家财力和社会财富稳定增长。根据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职工通过这些民主管理制度,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维护单位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单位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目前,全国已建工会企业中,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企业有314.4万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293.8万家、占93.4%。

社会组织民主管理。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普遍制定章程,加强组织成员管理,自主开展活动,集中组织成员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以组织化的方式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治理,在行业自律、社会服务、慈善事业等领域发挥民主管理作用。截至2021年11月,各级民政部门共登记社会组织超过90万家,其中全国性社会组织2284家。形式多样的社会组织成为人民民主管理的重要领域。

(五)民主监督

全面有效的民主监督,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因选举结束而中断,保证权力运用得到有效制约。在中国,解决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的问题,不能靠所谓的政党轮替和三权分立,要靠科学有效的民主监督。中国结合本国实际,探索构建起一套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形成了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对权力的监督逐步延伸到每个领域、每个角落。

人大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充分发挥作用,对宪法法律的实施、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等开展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人民通过人大代表座谈会、基层群众座谈会、问卷调查、网络调研等“开门监督”的形式,积极参与人大监督工作。

民主监督。中国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在政治协商、调研考察,参与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执行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等工作中,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进行民主监督。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重点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协商式监督,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

行政监督。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行政机关自身的组织行为、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包括各行政机关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以及相互之间进行的监督。

监察监督。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察监督职责,对公职人员政治品行、行使公权力和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机关、单位加强对所属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司法监督。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人民授权的国家公权力进行监督。司法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强制性程度最高的一种监督机制,是党和国家利用监督手段、维护公权力正确行使的“最后一道防线”。

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财会监督。财政部门根据法律授权,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统计监督。统计部门及负有统计调查职责的相关机关,对所有行使统计权力、负有统计义务的组织和人员进行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扎实的统计保障。

群众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各种方式,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组成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既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也有权向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舆论监督。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滥用公权、失职渎职等行为及时揭露曝光。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更多地借助网络等平台,对各级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网络在舆论监督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

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使全过程人民民主从价值理念成为扎根中国大地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和人民的生活方式。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民主的阳光照耀中华大地,中国人民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

(一)人民享有广泛权利

中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中国的政治权力不是依据地位、财富、关系分配的,而是全体人民平等享有的。国家权力不是为资本服务的,而是为人民服务的。

中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民经济命脉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坚实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

在中国,人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享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自由。人民既广泛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也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每个人都有多重民主角色,都享有相应民主权利。

在中国,人权得到充分尊重和有效保障。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中国经济保持长期稳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中国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过10亿人。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14亿多人民彻底摆脱了绝对贫困,正迈向共同富裕。中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得到充分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方面权利不断发展。

中国人民享有的权利不断丰富发展。从新中国成立后在政治、经济平等基础上谋求生存发展,到改革开放后既追求物质富裕也追求精神富足,再到新时代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重大战略成果,中国人民享有权利的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向着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不断迈进。

(二)人民民主参与不断扩大

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这样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在中国,民主观念深入人心,人民的民主参与广泛持续,民主实践深深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产生活,民主蔚然成风,社会充满活力。

人民参与民主的意愿不断增强,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人民既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又参与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既参与国家发展顶层设计的意见建议征询,又参与地方公共事务治理;既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又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既通过人大、政协等渠道表达意愿,又通过社会组织、网络等平台表达诉求。从“数豆豆”(注②)到电子投票,从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路”,民主参与的形式不断创新、渠道不断拓展。党和国家要做什么、如何做、做得怎么样,人民参与贯穿始终。

人民利益要求既能畅通表达,也能有效实现。民主,起始于人民意愿充分表达,落实于人民意愿有效实现。人民意愿只能表达、不能实现,不是真正意义的民主。在中国,人民的期盼、希望和诉求,从国家大政方针,到社会治理,再到百姓衣食住行,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听了有反馈。人民的意愿和呼声,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成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并通过中央、省、市、县、乡镇各个层级的紧密配合、层层落实,通过各个职能部门之间主管、主办、协管、协办的分工合作、协调配合,通过决策、执行、检查、监督、问责等各个环节的相互配合、有机衔接,转化为实现人民意愿的具体实践。对于涉及自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人们通过信访平台、领导信箱、政务热线、网络“留言板”等提出意见和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回应。

(三)国家治理高效

民主与国家治理紧密相关。民主的发展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相伴相生,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绝无国家治理“失灵”“低效”,国内问题成堆,民主却是“世界样板”的荒谬现象。好的民主一定是实现良政善治的,一定是推动国家发展的。

中国民主的高质量,促进了国家治理的高效能,提升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中国的民主,充分彰显了人民的主体地位,极大增强了人民的主人翁意识,人民既是民主的参与者,也是民主的受益者,智慧力量充分激发,既为自己也为国家、民族拼搏奋斗。中国的民主,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最大限度避免了牵扯,切实防止了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形成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团结干事的强大合力。中国的民主,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在一起,使得党、国家和人民成为目标相同、利益一致、相互交融、同心同向的整体,产生极大耦合力,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有效促进了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促进了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了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中国的民主,始终把中国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有效维护了国家独立自主,有效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效维护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世所罕见的艰难险阻,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中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多、体量大、人均资源禀赋处于世界较低水平的最大发展中国家,没有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精神,没有亿万人民的团结奋斗,实现这样的发展是不可能的。中国的民主,真正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落到实处,充分调动起人民的主观能动性,这是中国之治的“密码”,是中国民主的力量。

(四)社会和谐稳定

民主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产物和标志。发展民主,要推动社会向着自由、平等、公正、文明、团结、和谐的方向前行。好的民主,应凝聚社会共识,而不是造成社会撕裂和冲突;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是导致社会阶层和利益固化;应保持社会稳定有序,而不是带来混乱和动荡;应让社会充满向美向善向上的正能量,而不是充斥假恶丑的负能量。

中国国情复杂,治理难度世所罕见。中国的人民民主,实现各方面意志和利益的协调统一,实现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团结一致,人民安居乐业、心情舒畅,社会和谐稳定、生机勃勃。中国用几十年时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在剧烈的社会变革中,没有发生后发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容易出现的社会动荡,不仅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奇迹,也创造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国人民经历了几千年历史上个人自由的最大发展,思想可以自由地表达,人员可以自由地流动,亿万人民的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竞相迸发。今天的中国,人们自由自在地穿梭于城乡之间、城市之间;每天有1.6万户企业诞生;10亿网民通过网络了解天下大事、进行交流、表达观点……中国社会开放自由,但始终保持了社会团结和谐、稳定有序。人民民主既是中国社会进步的推进器,也是中国社会进步的润滑剂。

(五)权力运用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权力是把“双刃剑”。权力在有效制约和监督下运行才能实现民主、造福人民,权力失去约束、恣意妄为必然破坏民主、危害人民。中国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始终坚持公权力姓公,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持续推进依规治党,持续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严明纪律规矩,使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都在纪律规矩范围内活动。普遍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实现了国家机关和领导层的有序更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的管理,严格规范工作和生活待遇,坚决防止形成特权阶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党和国家领导机关和人员在法定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最大限度防止权力出轨、个人寻租。

坚决反对和惩治腐败。腐败是人民民主的大敌。中国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鲜明态度,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以雷霆之势、霹雳手段惩治腐败,持续形成强大震慑,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在解决腐败这个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顽疾方面,中国不仅有鲜明态度,更有实际行动。

评判一种民主形式好不好,实践最有说服力,人民最有发言权,归根结底要看能不能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中国的民主行不行、好不好,归根结底要看中国人民满意不满意、中国人民拥护不拥护。有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人民对中国政府的满意度每年都保持在90%以上,这是中国民主具有强大生命力最真实的反映。中国的民主道路走得通、走得好,中国人民将沿着这条道路坚定走下去。

五、丰富人类政治文明形态

民主是人类社会历经千百年探索形成的政治形态,在人类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20世纪以来,在波涛汹涌的民主化大潮中,有的国家停滞不前,有的国家陷入动荡,有的国家分崩离析。当今世界,既面临“民主过剩”“民主超速”,也面临“民主赤字”“民主失色”。民主怎么了?民主还管用吗?回答“民主之问”,廓清“民主迷思”,关乎世界和平发展,关乎人类文明未来。一些国家的民主化出现挫折甚至危机,并非民主本身之错,而是民主实践出现了偏差。

中国的民主经历了选择、探索、实践与发展的艰辛历程。

中国基于本国国情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也体现了全人类对民主的共同追求;既推动了中国的发展与中华民族的复兴,也丰富了人类政治文明形态。

(一)为人类民主事业发展探索新的路径

一个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民主发展与政治稳定、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极其重要,也极为不易。

中国的现代化,没有走西方老路,而是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没有照搬照抄西方民主模式,而是创造了中国式民主。占世界人口近五分之一的14亿多中国人民真正实现当家作主,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提振了发展中国家发展民主的信心,为人类民主事业发展探索了新的路径。这是中国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也是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民主的初心。中国在发展民主的进程中,也走过弯路,遇到过挫折,但始终坚守初心,不动摇、不偏移、不走样。今天的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内涵不断丰富、渠道不断拓宽、效能不断提升,中国民主不断向前推进。

树立正确的民主观,并一以贯之地坚持、发展与创新,是发展民主的首要,是实现民主的“总钥匙”和“总开关”。真民主、好民主,要做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不仅有选举、投票的权利,也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不仅能表达自己的意愿,也能有效实现;不仅推动国家发展,也共享发展成果。

(二)走符合国情的民主发展道路

民主是多样的,实现民主的道路并非只有一条。各国的历史文化不同、现实国情不同,民主的形式选择必然不同。照搬照抄其他国家的民主模式,必然导致水土不服、弊病丛生,甚至陷入政治动荡、社会动乱、人民流离失所。

对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选择什么样的民主发展道路至关重要。中国注重吸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一切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抄照搬别国民主模式;欢迎一切有益的建议和善意的批评,但绝不接受“教师爷”般颐指气使的说教。坚持中国的民主按照中国的特点、中国的实际来设计和发展,坚定不移走符合国情的民主发展之路,是中国民主发展的一条基本经验。

中国发展民主,始终立足人口多、基础弱、底子薄的基本国情,正确把握民主与发展的关系,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民主促进国家发展、在国家发展基础上推进民主,不离开发展空谈民主;始终传承5000年中华文明,注重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和养分;始终准确把握中国所处的历史阶段,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进民主,积极稳妥、稳中求进,不好高骛远,不急于求成,不犯颠覆性错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发现问题、善于解决问题,每解决一个问题就把民主建设向前推进一步,不断推动民主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各国应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符合自身现代化发展的民主形态,学习借鉴而不是照抄照搬。适合的就是最好的。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民主,才能不断发展完善,才最可靠也最管用。外部干涉和所谓的“民主改造”贻害无穷。中国不寻求输出中国的“民主模式”,也绝不接受任何外部势力企图改变中国的制度模式。中国坚定支持各国自主选择本国的民主发展道路,反对外部势力以“民主”为借口干涉他国内政。

(三)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

民主在一国内体现为人民当家作主,在国家间则体现为国际关系民主化。一个国家的尊严应该得到尊重,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不应受到侵犯。以自己的尺度评判他国,甚至通过颜色革命、使用武力迫使他国照搬自己的政治制度、民主模式,这是反民主的。

中国是民主的忠实追求者、积极推动者和模范实践者,不但在本国积极发展人民民主,而且在国际上大力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面对全球范围内经济、科技等领域竞争,中国不是把对方视为对手,而是视为伙伴;不是搞冷战和对抗、控制和操纵,而是促进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中国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构建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框架,按照亲诚惠容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周边外交方针深化同周边国家关系,秉持正确义利观和真实亲诚理念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中国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与其他国家加强交流合作、共享发展机遇,“一带一路”成为广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

当今世界,民主平等、公平正义远未实现。少数国家漠视国际公理、践踏国际准则、违背国际民意,公然侵犯他国主权,干涉他国内政,动辄以大欺小、恃强凌弱,把“地球村”变成弱肉强食的原始丛林。面对充满挑战的世界,各国应大力弘扬民主精神,不论大小、强弱、贫富,在国际关系中一律平等。大国要有大国的样子,要以人类前途命运为要,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担负更大责任,而不是依仗实力搞唯我独尊、霸凌霸道。世界的命运应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由各国共同制定,全球事务应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由各国共同分享。

(四)加强文明交流互鉴

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人类民主事业的真正阻碍,不是民主模式的差异,而是对他国民主探索的傲慢、偏见和敌视,是把本国民主模式强加于人的“唯我独尊”。人类政治文明的百花园之所以绚烂多彩,正是由于不同文明各有千秋。各国应坚持平等非歧视原则,相互尊重彼此的民主模式,既致力于本国探索,又加强交流互鉴;既各美其美,又美美与共,共同推动人类文明向前发展。

“一人一票”是民主的一种形式,但绝非民主的唯一和全部。长期以来,民主本义被少数国家异化歪曲,“一人一票”、政党竞争等西方选举制度被包装成民主的唯一标准。少数国家把民主作为政治工具,以同我即对、非我即错的霸权思维,以民主名义干涉别国内政、侵犯别国主权、服务自身政治目的,打着民主旗号在世界上煽动对抗与分裂,加剧国际紧张局势,成为世界乱源。人类文明要继续向前迈进,各国要实现和平共处、共同发展,必须探索民主真谛,把民主擦亮。

政党是现代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主体,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潮流中,各国政党应本着对人类前途命运高度负责的态度,担当起引领推动人类民主事业发展的责任,以民为本,开放包容,求同存异,相互尊重,更好实现本国民主发展,更好实现人民幸福。中国共产党愿继续同各国政党和政治组织一道,深化交流,加强互鉴,共同促进人类社会发展进步。

结束语

民主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人类对民主的探索和实践永无止境。

中国的民主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同时,与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与人民对民主的新期待相比,中国的民主还需要不断发展完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将继续高举人民民主旗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不断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实现民主新发展,让民主之树根深叶茂、永远常青。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既充满机遇和希望,也充满风险和挑战。只有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民主道路,坚持和平发展,维护公平正义,拓展民主自由,提升人民幸福,才能汇聚全人类文明发展的强大合力,共同迈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中国人民愿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本着相互尊重、求同存异的精神,共同丰富发展人类政治文明,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注①)八个民主党派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

(注②)新中国成立前,在抗日根据地、解放区的广大农村,中国共产党开展了广泛的民主选举活动。当时,绝大多数农民是文盲,为了让他们都能参加选举,中国共产党使用了很多有创意的办法,其中最为人所传颂的就是“豆选”,即用豆子代替选票,选民只要把豆子投到代表自己想要选的候选人的碗里就可以了,最终以碗中豆子的多少决定谁当选。当时,很多地方流传着这样的歌谣:“金豆豆,银豆豆,豆豆不能随便投;选好人,办好事,投在好人碗里头。”

2021-12-05 1 1 经济日报 content_215770.html 1 中国的民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