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须形成合力
科技创新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而创新作为经济活动时需要资金支持,往往需要外部融资。近日,中金公司发布《科技与产业链发展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为,中国的经济增长未来需要更多地依靠技术进步,我国金融体系应更好地为科技创新服务。同时,资本促进创新的关键是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培育长期资金支持实体企业的研发和资本开支,而不是单纯的金融投机。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分析认为,金融有能力支持创新,不意味着会自发投向创新。创新的不确定性与高风险特征使得股权融资优于债权融资,因为债权的固定收益与创新承受的风险不匹配。另一方面,投资创新期限长的特征使得股权融资服务创新也有局限性。风险投资(天使投资)预期的回报期限最长也就5年到7年,公开市场投资者的耐心更有限,而一些突破性的技术进步从开始研究到形成商业回报往往要15年到20年时间。投资者甚至负面看待上市公司增加具有挑战性的研发投入。投资者追求短期回报的问题导致全球范围内具有突破性的新药研发不足,在清洁能源领域,追求尽早退出的风险投资和需要耐性的长期投资不匹配的问题也很突出。
另外,从资金需求的主体来看,不同规模企业的融资渠道也不同。初创企业、小企业往往依赖股权融资,尤其风险投资、天使投资,而大企业更多使用自身业务收入产生的现金流和银行信贷。对冲不确定性的最佳手段是自我保险,大型企业一般有较强的盈利,或者和银行形成了长期合作关系,而小企业没有这样的控制现金流的能力。
《报告》认为,政府有把风险社会化和进行代际转移的能力,可以在创新金融方面发挥独特作用。一个方式是对创新企业和项目的债权融资,比如政府提供的担保信贷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项目融资。如财政部颁布的新版《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把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实体经济放在四个目标的首位,有利于促进银行对科技创新与先进制造的贷款支持。另一个方式是产业引导基金,比如由工信部、财政部指导下成立的专门投资芯片产业的大基金。
同时,有效发挥金融服务创新的作用,一些基础性的制度设计也很重要。现有的会计制度建立在传统经济的有形资产管理上,对衡量土地、设备、库存等实体资产的价值有成型的框架和准则,但新经济下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越来越重要。研发费用应该资本化还是费用化?数据等无形资产的内涵和边界如何确定、如何进行估值?如何建立碳排放权会计核算,加强碳排放信息披露?诸多问题都迫切需要解决。创新经济的发展要求会计制度变革。
《报告》建议,需要政府政策、资本市场与银行信用三方共同发力,构建“引领型为主,兼顾追赶型”的创新金融模式。一是在政策理念上,平衡好金融稳定、公平发展与创新激励的关系;二是坚持房住不炒,提升创新投资吸引力;三是以完善IPO(新股发行)和创投减持制度为重点,理顺资本市场一二级联动关系;四是以考核改革推动银行表内资产更多投向创新,适当发挥理财子公司投资创新的作用。
银行系统应如何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彭文生认为,应重视银行系统支持科技创新的潜力。银行系统应以“大银行+大企业”合作为主,加速重点领域的产业链提升。“一方面,可以考虑以政府担保的信用增进方式,来提升银行对创新活动的支持意愿;另一方面,大型银行有必要在促进科技创新的国家战略中承担更多的义务,可以考虑借鉴推动普惠金融的经验,以改革银行考核制度的方式促进大银行增加对创新活动的信贷投放。”
资本市场同样是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金融市场。《报告》提到,股票市场在资本市场促进创新中的一个重要作用是作为股权投资者的退出渠道。中金公司执行总经理谢超分析说,“资本市场要更好地为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在股票市场IPO方面,要进一步优化注册制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和灵活性;应选择适当时机,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应支持更多行业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应适度放松科创类企业IPO募投项目及募资使用方向的监管措施;应改革IPO询价机制,构建更为市场化的报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