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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实现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相协调

本报评论员

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他同时指出,要妥善处理生态和民生的关系,实现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相协调。作为守护“中华水塔”最近、首位度极高、生态脆弱的高原省会城市西宁来讲,生态是最大价值、最大责任,也是最大潜力所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其探索与实践的意义不仅限于青海、属于中国,更是对世界的贡献。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最根本的就是始终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回应人民群众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诉求,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人民群众源自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青海实践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十三五”期间青海坚决打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7%,西宁市空气质量连续五年位居西北省会前列。与此同时,积极开展保护地球“第三极”行动,持续加强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重要生态板块保护,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湿地面积稳居全国首位,进一步厚植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基础,生动诠释了“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真谛。

青海实践同样也更具独特的样本价值。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加之地处青藏高原,生态环境非常脆弱,这就决定了青海保护生态环境责任之大、任务之重、难度之高。一方面,青海对国家生态安全、民族永续发展负有重大责任,必须承担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负责。另一方面,当地人民群众渴望发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难题要在发展中逐一破解,螺旋式上升的民生诉求也要在发展中得到有效回应。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实现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相协调,仍然是青海面临的重大课题。这就要求当地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上做足功夫,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机制探索上走在前头,以更富有创新的探索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青海的优势和骄傲,造福人民、泽被子孙。

实现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相协调,根本的路径是因地制宜、扬长补短走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更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不只是对经济发达地区的要求,而是所有地区发展都必须遵循的要求;不只是一时一事的要求,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要求。对青海而言,就是要结合青海优势和资源禀赋,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建设体现本地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美好生活。

2021-08-12 本报评论员 1 1 经济日报 content_210065.html 1 努力实现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相协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