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银行间“乡村振兴债”发行——

着力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本报记者 钱箐旎

乡村振兴是“十四五”时期的重要任务,涉及农村土地、粮食、产业、教育等多方面,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日前,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牵头主承销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顺利完成簿记发行。作为首批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的“乡村振兴票据”,该产品也是浦发银行北京分行运用投行业务创新服务乡村振兴的一次有益尝试。

据了解,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此次创新推出新产品“乡村振兴票据”,首批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10余家发行人,涵盖了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等各类主体,募集资金用于支持“三农”发展,投向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服务乡村振兴的要求,包括了粮食收储保障、农村智慧能源设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多个领域。

记者从浦发银行北京分行了解到,在国电投乡村振兴债券承销过程中,该行一周内完成了方案的设计与备案审核。据悉,该期债券规模3亿元,期限2年,与一般乡村振兴票据用于置换存量债务的用途不同,该期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企业下属公司的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及光伏扶贫项目。

当前,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产品还需进一步丰富。今年以来,《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以下称《意见》)、《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等文件相继出台,都对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提出了具体的办法和明确的要求。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李梦宇认为,《意见》重点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痛点问题“按需施策”,比如,强调“健全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推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贷款,制定差异化的信用贷款政策”等,缓解新型农业主体抵质押物不足、风险分担机制欠缺的问题,并推动银行制定针对性的产品与服务。此外,强调“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也是鼓励拓宽新型农业主体服务模式的有益举措。

李梦宇表示:“目前,我国金融体系支持农业产业链的模式主要以信贷融资为主,综合性金融服务能力不足。而完整的农村金融服务应涵盖资金支持、保险、生产资料、养殖帮助、销售等一系列服务模式,金融机构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1-06-15 本报记者 钱箐旎 首批银行间“乡村振兴债”发行—— 1 1 经济日报 content_207170.html 1 着力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