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规放贷不能止于“通报”

钱箐旎

近日,因违规放款、高息放贷、暴力催收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网银行”)被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通报一出,便引发舆论关注并持续发酵。新网银行过去因网贷资金存管平台爆雷,以及作为现金贷资金方踩雷套路贷平台的“黑”历史也被翻了个底朝天。

一些网友提出质疑,一家持牌金融机构,为何屡屡因“黑”而“红”?针对此次通报,新网银行在公开回应中表示:这次通报,是对前期我行消保工作一次深入的把脉问诊,主要定性了“贷前调查不尽职”“催收管理不到位”和“与个别渠道合作业务推高融资成本”这三个问题。这反映出我行消保资源投入不够匹配、服务流程不够健全、客户满意度有待提升。

但上述行为的出现,仅仅是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得不到位吗?或许没有这么简单。

作为四川的首家民营银行,新网银行在开业时就明确定位为“互联网银行”,在其发展过程中,与多家互联网机构合作展业,也成为其突出特点之一。在这些合作中,新网银行主要以资金提供方或合作伙伴的身份出现。借助这些互联网机构的流量,新网银行近两三年业绩增长显著,但一些风险也开始积聚。数据显示,自成立以来,2017年至2019年,新网银行不良贷款率逐年攀升,分别为0.11%、0.39%和0.61%。

不难看到,消保资源投入不够只是表象,风险防控不够才是根本,也暴露出部分银行在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过程中风险防控意识薄弱的问题。2020年,长租公寓头部企业“蛋壳”资金链断裂,微众银行作为蛋壳公寓“租金贷”的最大合作方,受到严重影响。同年,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富民银行“加油贷”项目逾期率高达97%,引发了市场对银行场景贷应如何合规发展的关注。

笔者认为,对违法放贷等行为不能仅仅“通报”了之。通报之后是否有严惩?对权益已经受损的金融消费者有何交待?这些都需要更多回答。

新网银行此次被通报,也给行业敲响了警钟,应当引起其他金融机构的借鉴与反思。合作本身没错,但在借助外力的同时,必须时刻绷紧“合规”这根弦,尤其要加强对合作机构的精细化管理,包括明确合作权责,强化持续管理等。唯有风险防控做到位,才有资格和实力去谈保护好消费者权益。

2021-03-26 钱箐旎 1 1 经济日报 content_203306.html 1 对违规放贷不能止于“通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