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IPO不能一撤了之
“从目前情况看,不少中介机构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对此,我们正在做进一步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带病闯关’的,将严肃处理,决不允许一撤了之。”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圆桌会上如此强调。
易会满的讲话点出了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以来,IPO“带病闯关”的新问题。
3月17日,二次上会的康鹏科技被否,成为今年科创板IPO被否首单;3月18日,计划科创板上市的汇川物联二次上会被否;3月19日,第二次上会寻求创业板上市的华夏万卷也再度被否。除了3家公司二次上会连续被否,还有许多拟上市公司主动撤回IPO申请。数据显示,截至3月22日,今年已有76家企业因撤回IPO申请而终止审核。
如此多公司IPO“带病闯关”,面临监管压力时又匆忙撤回,这既说明某些拟上市企业本身质量存在问题,也反映出一些中介机构把关不严、存在侥幸心理。上交所不久前也在向券商投行发布的审核工作动态中提到,从2月份审核的案例来看,部分保荐人主动披露意识不足,还存在“等着问”“挤牙膏”等情形,保荐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IPO“带病闯关”的本质原因在于一些中介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为了赚取高额一次性保荐费用,更重视保荐数量,而忽视了对拟上市公司质量的把控。在这些机构看来,与其认真花时间和精力保荐一家企业上市,不如花同样的精力短时间内多推荐几家公司碰运气。申报稿里能不说的负面信息不问就不提,能含糊其辞的地方就含糊其辞,尽管拟保荐的公司质量可能有问题,但架不住数量多,哪怕一两家被否也比只认真保荐一家公司上市赚得多。在这种逻辑推动下,拟上市公司报的多自然撤回的也不少。
高质量的上市公司是建设高质量资本市场的基石,而中介机构则是公司上市的“看门人”。要解决当前拟上市公司“萝卜快了不洗泥”、重量不重质的新问题,需要引导中介机构从投资者需求出发,认真发现上市企业价值和风险,核验上市企业信息真实性,将真实信息披露给市场。作为重点中介机构的保荐券商也要更多从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而不是从自身收益角度出发筛选项目,提高保荐工作质量。正如易会满在讲话中所指出的,“现在应该是要保证发行人的‘可投性’,也就是能为投资者提供更有价值的投资标的,这对‘看门人’的要求实际上更高了”。对此中介机构要有理性认识,把培育、推荐高质量的上市公司当成自己的重要职责,不断提升履职质量和水平。
注册制改革给了更多企业上市的机会,也把筛选、推荐上市企业的大部分权力交给了中介机构。对于中介机构而言,需要明白有权就有责,有权需尽责。中介机构应尽快适应注册制下的新形势,与拟上市公司一起向投资者交出一份全面、准确的保荐答卷。对于那些不认真履职,不重视保荐质量,企图浑水摸鱼的中介机构,必要的惩戒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