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参与绿色金融主动性有待提升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0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2020年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1.95万亿元,比年初增长20.3%。《报告》显示,我国绿色信贷规模保持较快增长,加速推进了生态环境建设。
《报告》显示,绿色信贷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贷款和清洁能源产业贷款余额分别为5.76万亿元和3.2万亿元,比年初分别增长21.3%和13.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绿色贷款余额为3.62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绿色贷款余额为3.51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6.3%。
绿色金融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更多能量,金融机构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投放绿色贷款,有效扩大了绿色金融服务范围和覆盖面,同时也逐步向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看齐。该《意见》明确指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
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各地金融系统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据了解,在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方面,兴业银行每年都有用于支持激励各分支机构在绿色金融客户建设、重点绿色项目投放、绿色创新产品落地等方面的财务支出。信贷审批方面,兴业银行不断优化授信政策,对绿色项目实现由专业团队进行专业审批;对绿色信贷项目优先审批,分行进行差异化授权。
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行正加快建立涵盖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租赁、绿色保险等在内的多元化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绿色业务种类,注重区域经济运营特点,支持全省绿色产业发展。如2020年,农行作为主承销商成功为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绿色资产支持票据5.55亿元,是该行首单污水处理收费权资产支持票据(ABN)项目。此业务通过将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打包转让,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较低成本融资。
但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如金融机构参与不足、绿色金融产品市场占有率低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教授江萍表示,我国部分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取得了较好发展,但是从总体上看,参与的机构大多为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参与度较低。尽管绿色信贷在绿色金融市场上占有很大比重,但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所占比重还是明显较少,碳期货及碳期权等衍生工具市场还有盲点。
此外,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表示,由于尚未建立有效的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制度,金融机构的主动性不强。而且新兴绿色产业商业模式运行不成熟、标准不统一也在客观上令金融机构望而却步,这些问题都需要监管部门出台相应政策积极引导。
对于政府应如何积极引导,江萍表示,首先应完善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可以借鉴德国等国家的相关金融经验,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其次通过政策指导促进企业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完善绿色信息披露内容,减少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引导专业投资机构积极进入绿色金融市场,并对企业形成更强的外部监管,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形成政府外部鼓励与监管、企业完善内部治理促进绿色转型、投资者积极参与增加资金融通这样的良好金融市场循环递进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