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鼓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做好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提升金融服务均等性和便利度。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推进,数以亿计农村人口通过就业、就学等方式转入城镇,融入当地成为新市民。《通知》提出,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3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目前约有3亿人。
“这个群体融入城镇,也都会面临着安居乐业、就业创业、租房买房、孩子上学、老人养老需求。3亿左右的新市民,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金融需求旺盛的重要客群,对于开辟金融服务‘新蓝海’,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着重要意义。《通知》提出9个方面28条措施,是及时和必要的,有助于指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大大提升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但新市民金融服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新市民难以以合适的价格获得合适的金融服务。马上消费研究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市民在城镇居住时间较短且缺少有效抵押物,金融机构在为新市民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难以有效识别这类群体的信用等级、个人金融需求额度较小且较分散,出于成本收益的考虑很难有效覆盖这类群体的金融需求。
为扩大对新市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通知》对新市民在创业、合理购房需求等方面给予信贷支持的同时,还要求各大商业银行做好精准评估新市民信用状况分析。比如,在新市民创业方面,鼓励商业银行加强对新市民创业形态、收入特点、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分析,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精准评估新市民信用状况,优化新市民创业信贷产品;在合理购房信贷方面,鼓励商业银行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多维度科学审慎评估新市民信用水平,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合理满足其购房信贷需求。
金融机构如何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董希淼表示,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应转变观念理念,把新市民作为重要服务对象,把服务新市民纳入发展战略,加大支持力度。此外,要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设立专项额度、加大内部激励等措施,逐步提高新市民客户占比,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对新市民开户、结算、担保等方面的费用,能免则免,能降则降,在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加大对新市民“减费让利”。
在数字经济时代,金融机构可以借助数字化技术的方式提高普惠金融的服务效率,降低对抵质押物依赖。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表示,金融机构可以将自身期限灵活、费率适中的金融产品嵌入到新市民工作和生活消费中,并利用数字技术优势建立并完善新市民数据库,为信贷服务完善信息和风控支撑。
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信用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全国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区域性大数据平台,并免费向金融机构开放,降低金融机构服务新市民的成本。业内专家认为,可以考虑充分发挥市场化征信机构的作用,探索推出新市民征信产品,为新市民金融服务提供支撑。监管部门要完善政策措施,打消金融机构服务新市民的顾虑,激发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能动性。消费金融公司运用金融科技在服务个体工商户方面已有积极探索,应鼓励有能力的消费金融公司扩大对个体工商户等新市民群体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