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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2年3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细化政策安排做实歇业制度
潘 焕

歇业制度合理设置了歇业的条件和程序,承认了歇业期间企业的合法存续地位,能够为企业的经营提供“缓冲期”,帮助其渡过阶段性困难。落实歇业制度首先要设置“红绿灯”,让申请企业有规可循,有明确尺度。其次要让该歇的企业安心歇业,免除后顾之忧。再次须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不必要的麻烦,让企业能够“轻松申请歇业”。

近期,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最为突出的制度创新,当属首次设立的歇业制度。该条例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而遭受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期最长可达3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近年来不少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如果因为企业暂时不能正常生产经营,而对其进行解散、清算,会挫伤市场主体积极性,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歇业制度合理设置了歇业的条件和程序,承认了歇业期间企业的合法存续地位,保证了企业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能够为企业的经营提供“缓冲期”,帮助其渡过阶段性困难,对于稳增长、稳就业均有重要作用。

随着该条例的施行,新情况新问题开始出现,至少还需做好三步细化安排,设置“红绿灯”“安全带”“快车道”,让企业该歇、敢歇、能歇。

设置“红绿灯”,让申请企业有规可循,该歇不该歇,要有明确尺度。设置“红绿灯”就是明晰规则,划分出哪些企业是排除在外的,哪些企业是鼓励支持的,哪些企业是需要审慎判断的,才能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从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对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还有已发放预付卡或收取预付费用的企业等,应当“亮红灯”,及时刹住车。初创型和小微型企业的业务具有不稳定性,容易被误判为“不想再经营”或“不具备经营能力”,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特别是在应对像疫情这种阶段性冲击的时候,这种误判可能会更多。对这类企业,应当大胆“开绿灯”,加强鼓励、支持和引导,并加强跟踪监测。而大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相对更强,经营也更稳定,对其不妨“亮黄灯”,综合审慎地判断,采取“一企一议”的方式,仔细研究是否符合歇业条件。

系上“安全带”,让该歇的企业安心歇业,免除后顾之忧。歇业制度是一个新生事物,要加快研究和防范这一制度可能带来的影响,特别是难以预料的各类负面影响,并做好相应的风险预警和应对准备。比如,企业歇业带来的场地租金缴纳、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贷款还款延期、订单延期取消等问题,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纠纷问题。需树立系统性思维和预防为主的意识,尽快进行相应的配套设计,打出政策“组合拳”,为歇业企业系上安全带,保障制度运行的平稳顺利,防止因企业歇业前后衔接不畅产生一系列问题,避免“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

铺就“快车道”,让该歇的企业能歇,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不必要的麻烦。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从便利企业申请歇业的程序入手,让企业既可以“轻松申请歇业”,也可以“简易退出歇业”。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转变思想观念,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归集各类企业信用信息,为歇业制度运行提供数据支持。要尽可能使企业在申请和退出歇业状态时,“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减轻企业的制度性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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