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催生了大规模的数字化就业岗位,网约车、外卖、电商、直播等产业领域吸纳了不少女性就业。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劳动者走上新就业形态岗位,她们的劳动形态、特点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影响值得关注。
女性的劳动与就业问题是社会公正、公平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也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平台技术下沉和就业模式的转变,不但带来了生产方式的转变,也打开了女性个人就业与发展的新可能。相比传统的工厂岗位关注体力负荷、工作持续时长、有鲜明的性别分工,部分新就业形态岗位则具有时间活、负担小、按单计等特征,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女性以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平台就业的灵活性也显著丰富了女性的就业、创业场景。在线教育、电商直播、云客服、物流配送等新型就业模式,为诸多“全职母亲”“家庭主妇”等提供了灵活就业的可能。就业场景的丰富,促进了女性劳动者收入明显增加。
在某些数字化就业领域中,女性劳动者的一些技能优势得到进一步发展,职业价值空间进一步扩大。随着我国服务业规模不断增大,平台就业岗位对于沟通、协商、感知等职业素养及职业技能的需求日益增加。有关调查显示,女性劳动者在日常劳动中更加善于感知消费者需求,擅长与顾客交流互动,容易在平台就业过程中更好发挥性别优势。与此同时,很多平台就业岗位在促进女性劳动者提升精神面貌、增强个人自信等方面也具有显著优势。
技术进步和就业模式创新,往往会使女性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互联网技术所催生的各种新就业形态为女性劳动者就业与发展带来更多可能,相关作用值得肯定。当然,也要看到女性劳动者在新就业形态工作中依旧面临劳动权益、身心健康、社会再生产等相关层面的挑战。优化女性就业的公共服务保障、为女性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个人选择、帮助广大女性从“好就业”向“就好业”转变,需要政府部门、平台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协同努力。
尤其是相关职能部门,一方面应积极顺应信息技术革命和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顺应劳动力市场变化和劳动者就业偏好变化的趋势,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不断增加有关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应加强跟踪研究,针对劳动法律体系、就业服务管理、社会保障政策、职业伤害补偿等问题,及时补齐短板,切实维护好包括女性劳动者在内的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期待每一名女性的劳动和努力能更受重视,也希望女性就业及相应权益得到更多关注和更好保障。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