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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2年3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人大代表陈建军:
完善自然保护地执法机制
本报记者 童 政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陈建军建议尽快修订出台自然保护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然保护地执法机制。

陈建军代表认为,当前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来源单一,补偿标准偏低;自然保护区内群众种植的人工林等严禁采伐,原住居民意见大;自然保护地执法机制不顺,对违法违规问题查处缺乏震慑力,部门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等。

陈建军代表建议,要尽快修订出台自然保护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设要求,完善执法机制。同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生态护林员制度并延伸到自然保护地内原住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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