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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12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国合正华(吉林)新能源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年12月13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中国华融吉林分公司”)与国合正华(吉林)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吉林分公司将其依法享有的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国合正华(吉林)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合同内容不变。

中国华融吉林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转让方、以及国合正华(吉林)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受让方,特此要求借款人/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从本公告之日起,向国合正华(吉林)新能源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中国华融吉林分公司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431-89291301

国合正华(吉林)新能源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041246111

附:公告清单 单位:元

序号借款人名称金额担保情况本金利息合计担保方式担保人1吉林悦然饮料有限公司16351602.2419998009.5436349611.78 抵押、

保证

吉林悦然饮料有限公司、国昌天宇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国泰纸业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彭国龙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1年9月20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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