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小微企业运行指数(下称小微指数)小幅回落,较前月下降0.1个点,行业指数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分项指数、区域指数大都有所回落,但指数总体仍处合理区间。融资指数和成本指数持续处在景气线之上,成本指数较前月上升0.1个点,反映出近期出台的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加强能源供应保障、稳定市场价格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成效显现。小微企业总体复苏态势依然未变。但也要看到,小微企业发展仍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
11月小微指数回落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与宏观经济运行直接相关。前期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电力煤炭供应紧张、严重洪涝灾害等的惯性影响仍然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
二是散发疫情影响。11月,西北、东北等多地出现散发疫情,对交通运输、住宿餐饮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影响较为明显。
三是市场需求不足。受投资放缓以及消费复苏较慢等影响,全国市场需求不足问题依然持续。受此影响,11月市场指数和采购指数下降幅度较大,均下降0.2个点。
四是现金流压力。受原材料价格高企、应收账款回款缓慢等影响,不少小微企业面临现金流匮乏等困难。这在建筑业等部分行业表现更为明显,临近年终岁尾,小微建筑业企业工程垫资问题突出,建筑业小微企业绩效指数下降0.4个点,一定程度上与此有较大关系。
解决小微企业当前困难和问题,建议从以下几点着力。
一是加快推进金融支持政策落地。加快碳减排支持工具、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落地实施,研究创设更多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升中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便利度。提高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放贷的积极性,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是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对经营现金流临时遇到困难的优质企业,鼓励各地安排小微企业纾困资金,发挥好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融资担保机制作用,适当提高政府风险补偿比例,降低融资担保成本。研究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确保政策红利落地。
三是开展清理拖欠小微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严查地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拖欠小微企业账款行为,加强大型企业应付账款管理,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四是努力扩大市场需求。促进大型企业扩大向中小企业采购规模。开展中小企业跨境撮合服务,依托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为中小企业提供远程网上交流、供需信息对接等服务。充分发挥境外经贸合作区作为中小企业“抱团出海”平台载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