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提升使用效能的通知》指出,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范围。
近年来,灵活就业催生不少新职业,包括线上运营、骑手、直播、网课老师、健身教练等。这些新职业主要集中在互联网、电商、新零售等新经济类的生活服务业行业,成为越来越多就业者的求职选择。从这个角度看,改进对灵活就业、新职业等人员的劳动者权益保障、维护好这一群体的正当权益,关乎民生福祉和社会公平。截至目前,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越来越受到各地政府部门重视,并将其落实到一项项具体政策措施之中。
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就是要突破原来补贴范围的条条框框,打破户籍和地域限制。将灵活就业、新职业等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这是政府部门针对新形势下的实际情况,提升职业培训效能方式方法的创新,是一种与时俱进。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将灵活就业、新职业等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让他们和固定的就业岗位人员享受同等职业培训补贴,对于扩大就业空间、优化就业环境、强化就业服务、加强组织实施等无疑会起到促进作用,有利于更大力度保障不同劳动关系情形下的劳动者权益,进一步增强灵活就业、新职业就业群体的干事创业信心,更好激发新业态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