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无论大小,都离不开充足的科研经费支撑。统计显示,2020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24426亿元,整体投入居世界第二。可以说,科研经费投入是科技创新的物质基础,也是科技发展的重要前提保障。
如何管理好体量庞大的科研经费,激发广大科研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和热情,关系到我国科技事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迈向科技强国的道路是否通畅。日前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确定了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25条一揽子措施,为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明确了方向,铺平了道路。
此次经过完善改革的中央财政经费管理措施,回应了科研人员的关切,从制度层面进一步给科研经费“松绑”。意见明确,将预算编制科目从原来的9项减少为3项,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在经费预拨环节,首笔资金拨付比例要充分尊重项目负责人意见,切实保障科研活动需要。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要将经费拨付给单位。要配备科研财务助理提供预算编制、报销等专业化服务,等等。
从有利于科研工作的角度看,精简科研经费预算的工作流程,缩短经费到位时间,合理调整经费支付程序等,更加符合科研工作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可以让科研经费使用效率更高、成效更明显。同时,将广大科研工作者从“繁文缛节”中解放出来,将有利于创造良好的科研氛围,激发科研工作的创新活力。说到底,科研经费是为科研工作者服务的,如果由于科研经费的管理复杂而影响到人的创造性活动,那岂不是顾此失彼、本末倒置。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还应积极行动起来,优化科研经费操作流程、管理办法,让政策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更好地为科研工作者服务。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机制,让科研经费在阳光下运行。为推动科技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