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障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日前,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到“十四五”末期要实现的主要目标,即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健全,社保权益得以维护;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职业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持续增强;薪资待遇更趋合理,企业用工更加规范,从业环境更加优化,就业队伍更加稳定。
快递员群体联系千城百业、服务千家万户。近年来,我国快递员群体规模不断扩大,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快递员群体也面临着职业归属感不强、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劳动强度与工资收入不匹配等问题,在改善生产条件、融入城市生活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陈凯表示,在新业态迅猛发展形势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是提升广大社会主义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体现。
快递员群体最关心的就是工资待遇。“从实际情况看,派费是快递员的主要收入来源。”陈凯分析说,近年来,快递竞争日趋白热化、快递单价持续走低,在摊薄企业利润的同时,造成末端派费连年下降,影响了服务质量和正常的利益分配机制,导致末端网点、快递小哥增量难以增收。
为此,《意见》明确,将制定《快递末端派费核算指引》,督促企业保持合理的末端派费水平。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金京华介绍,目前,国家邮政局已经指导中国快递协会在江苏、安徽、四川等省份的城市开展了末端派费核算试点。下一步,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形成比较完善的核算办法,并在全行业推开。
没有快递员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就不可能有快递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中通快递集团董事长赖梅松表示,为切实稳定和增加快递员收入,中通于2020年6月在行业内率先试行快递员派费直链,由总部通过快递员工作APP直接结算派费,提升派费结算时效,实现收派费用标准化,账单透明化。目前已经有超过60%的快递员实现了派费直链,并且比例还在持续提升中。
制定《快递末端派费核算指引》解决的是单件派费的标准问题,而制定劳动定额是要解决快递小哥的劳动强度问题。《意见》提出,将指导快递协会研究制定《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这主要是考虑在保持行业合理劳动效率的基础上,避免快递小哥过度劳累。”金京华表示,对超出劳动定额的情况,国家邮政局将引导快递企业充分考虑工作时间和工资收入等因素,推动实现快递员多劳能够多得。
除了工资待遇,如何让快递员更好地享受到各类社会保障也备受关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副司长刘燕坦言,快递业是用工较为灵活、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行业,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特别是快递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后的保障不足。
为此,《意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重申了快递员依法享有参加社会保险和获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进一步完善了符合快递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比如,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统筹按照地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或营业额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这一规定完善了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将有利于分散快递企业工伤风险,加强基层网点快递员工伤保障。”刘燕说。
“快递员权益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快递市场迅猛发展所衍生的问题,也有产业链上下游的利益分配问题。”陈凯表示,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积极处理好就业优先和权益保障、上游和下游、先行先试和复制推广“三个关系”。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围绕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全面推进快递员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