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任务,持续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有了河湖长,清清流水长。近年来,随着河湖长制这一重大制度创新的落地,一些河湖水域岸线逐步恢复,一些河湖基本消除黑臭脏现象,一些河湖水质明显提升,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画卷开始在神州大地铺展开来。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彻底解决这些问题绝非一日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现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到有责有效还须念好“三字经”。
“治”字上发力。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中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按照部署,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已全面建立,但河湖管理保护中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要守护好河湖,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制度优势,因地制宜设置村级河长,引导群众爱河护河。推动制定“一河(湖)一策”,对症下药、靶向施策,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对水生态、水环境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
“管”字上突破。自河湖长制全面建立以来,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将河湖“老大难”问题作为自己的责任田,集中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实施退圩还湖,开展“生态河湖行动”等,均收到了明显成效。但从全国来看,一些地方仍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对此,必须强化监管问责,对推进河长制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程序,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河湖长制的认识。
“护”字上联动。河湖长制涵盖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众多任务,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多部门,各项工作综合性强、跨部门统筹协调要求高。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在推动落实河湖长制时,必须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建立健全河湖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察等制度,切实形成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全社会关心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格局,在河湖管护体系上不断形成合力。
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与中华民族长治久安。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不断推动河湖管理保护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携手共同建设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