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今年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双向波动明显,人民银行、国务院金融委多次强化风险提示,稳定市场预期,并上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加强金融机构外汇流动性管理。
笔者认为,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的当下,我们要居安思危,对金融风险进行全方位“扫描预警”,坚决维护股市、债市、汇市平稳运行。
之所以强调金融风险“预警”,这与金融风险的隐匿性、外溢性有关。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欧美等发达经济体纷纷推出了经济刺激计划,财政、货币政策“双宽松”,金融资产和房地产价格普遍上涨,股票市场甚至达到创纪录水平。面对这一“开闸泄洪”行为产生的外溢效应,新兴市场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不得不加以应对。近期,美联储议息会议纪要显示其下一步货币政策将往收紧的方向走,有的国家央行已启动加息,新兴市场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更需要做好应对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在强化宏观政策应对的同时并没有“大水漫灌”。2020年,我国经济率先实现正增长,促进了周边国家和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复苏,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世界经济陷入更大萎缩。
接下来,应珍惜、巩固这来之不易的成绩,严防外溢效应带来的金融风险,同时全方位“扫描”潜在风险,充分做好预防预警工作。笔者认为,预防预警的核心,是要建设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首先,要强化金融监管协同,对“混业经营、分业监管”予以优化调整。2015年股市剧烈波动带给市场的一个警示,是金融监管部门不能各自为政。彼时,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三家监管机构分立,当某一金融产品多层嵌套、同时涉及以上三个领域时,很容易出现“谁也不管”的窘境,“监管空白”由此产生。此后,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受到高度重视,2017年11月正式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加强监管协调。接下来,应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从单一的机构监管逐步过渡到功能监管、行为监管,防止出现“监管洼地”。
其次,要健全金融风险的预防预警体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完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当务之急是,尽快构建宏观审慎加微观审慎的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此外,还要对银行体系开展全覆盖的压力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推动高风险中小银行及时补充资本金,应对可能的不良贷款风险。
最后,要建立高效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一方面,要建立并完善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尤其对于金融风险外溢性不强的高风险机构,尽可能有序退出。以此前出现严重信用风险的包商银行、锦州银行为例,在金融监管部门的联合接管和指导下,目前二者的风险处置工作已平稳落地。另一方面,要研究制定重大金融风险应急处置办法,加强金融风险处置的法律保障,尤其是要加强对再贷款资金的使用监督,严格地方政府专项借款等公众资金的使用条件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