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若干措施,指出应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新就业形态是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为基础,对大量分散劳动力资源进行即时性组织、分派,而后进行收入结算的全新工作模式。这样的模式催生了许多新职业,对劳动者的数字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提升劳动者数字技能水平,意义重大。
当前,数字技术发展应用呈现普惠大众的特点,正在加速渗透、改变传统行业的作业方式。比如,数字化人力资源管理师、低代码开发师等新职业,依托普惠性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赋能,劳动者只需用较短的培训时间,就可以掌握这些新职业所需技能,这极大地提高了组织和个人的工作效率,有利于拓展劳动者的职业发展空间。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年轻劳动者开始重视新职业的学习。根据有关方面的统计,新职业学习者中,30岁以下的学习者占比超过23%。超过四成的“80后”曾上网学习全新的职业技能。优化新职业人才供给的质量和结构是新职业培训的可行性突破点。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形势下,各类新职业、新就业形态的工作内容支持在线学习平台提供培训。线上平台培训可以提高培训效率,降低培训成本,我国在线上培训方面已做出了相关探索。今年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继发布了《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加强数字技能教育、组织开展新职业培训等作出工作部署。在2020年,人社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联合“钉钉”推出新职业在线学习平台2.0版,探索新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数字化和平台化。一年时间,该平台学习人次已达2757万,学习人数达809万。近期,该平台3.0版将发布。新版平台增加了培训机构在线开班、培训监管数据等功能,丰富了新职业培训“生态”。各类机构可利用该平台提供的工具开发培训课程、提供线上培训,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
可以说,“技术+平台”正成为我国全民数字技能、职业技能提升的双引擎。拥有数字技能的劳动者将成为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重要支撑,加速我国企业发展的数字化进程。依托新职业在线学习平台等普惠的数字技能平台,职业技能的培养将扁平化,会加快数字技能的扩散速度和应用速度,为我国劳动者技能提升,优化劳动力供给结构提供支持,相关效果值得期待。
(作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